什么是国际投资规则?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8:03:32 158 人看过

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投资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国际投资的协议主要有四个:《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适用于与货物有关的特定投资措施,专门处理对贸易具有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措施。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在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等方面服务贸易的规定,其与国际投资联系较为密切的是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规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明确规定了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基本原则,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与国际投资具有密切联系,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可以用于投资,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可能构成投资障碍。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中的补贴指在某一成员国的领土内,由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采取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者价格支持,和由此而给予的某种优惠。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不可申诉补贴。对于禁止性补贴和可申诉补贴,受损害的成员方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或者救济方法对其损失予以弥补。在国际投资中,由于该协议普遍适用于一国所有内资和外资企业,因此东道国的投资激励措施可能构成该协议所定义的补贴行为而受到该协议的管制。在上述协议中,《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TRIM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我国外资立法具有直接影响。

中国早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不断扩大,更多的国家纷纷加入进来,并且国际性投资也经常出现。但是在进行国际贸易投资的时候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才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际投资相关文章
  • 我国国际投资法对跨国公司有什么法律规制吗?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作为国际投资法的基本主体,跨国公司的概念始终与国际投资联系在一起。跨国公司的经营全球化是国际投资发展的主要动力,显然,跨国公司对国际投资乃至国际经济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法律规制不仅涉及跨国公司内部关系、行为守则与法律责任这些环节,还包括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与法律调整等问题。(一)跨国公司的规模在国际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无疑是最活跃的主体。国际直接投资在全球的生产与拓展主要是由跨国公司来完成的:1990年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总额分别为0.203万亿美元和0.233万亿美元,2000年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总额分别增加到1.27万亿美元和1.15万亿美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5.26倍和3.94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由1990年的1.7万亿美元增加到2001年的6.6万亿美元;2001年跨国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销售总额占全球GDP的1/10和世界
    2023-03-12
    467人看过
  • 我国国际投资法对跨国公司有什么法律规制吗?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作为国际投资法的基本主体,跨国公司的概念始终与国际投资联系在一起。跨国公司的经营全球化是国际投资发展的主要动力,显然,跨国公司对国际投资乃至国际经济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法律规制不仅涉及跨国公司内部关系、行为守则与法律责任这些环节,还包括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与法律调整等问题。(一)跨国公司的规模在国际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无疑是最活跃的主体。国际直接投资在全球的生产与拓展主要是由跨国公司来完成的:1990年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总额分别为0.203万亿美元和0.233万亿美元,2000年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总额分别增加到1.27万亿美元和1.15万亿美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5.26倍和3.94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由1990年的1.7万亿美元增加到2001年的6.6万亿美元;2001年跨国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销售总额占全球GDP的1/10和世界
    2023-04-26
    377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规则有哪些规定
    一、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规则(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
    2023-04-13
    408人看过
  • 国际投资的主体是什么
    国际投资主体是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并对投资结果负责的经济法人和自然人;既可以是官方机构、跨国公司,也可以是金融机构、居民个人。作为国际投资主体,必须具有从事国际投资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此外,主体不同,其从事国际投资活动的能力范围也有不同的规定。如外国法人到他国的法律人格必须由该国承认,主要采取登记制、许可制、互相认可制等形式。一、国际投资的特点1、增长速度加快,规模连创历史纪录。2、跨国投资由发展中国家逐步转向发达国家。3、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由东亚地区向拉美地区转移。4、投资自由化趋势日益明显。5、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形式,并仍然成为今后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的主要动力。6、跨国投资向金融、保险、电信、流通等行业转移。二、国际投资的风险在确定海外投资策略前,投资人必须首先了解海外投资的风险,包括:投资国货币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风险:投资国的货币汇率的不确定性和人民币的升值将
    2023-02-26
    213人看过
  • 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一、股权投资转让方式1、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2、内部决策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二、股权投资转让有哪些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所得和投资转让所得确认规定如下: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
    2023-03-01
    247人看过
  •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改革现行的证据制度,确立系统的证据规则,冲出仲裁方式改革的隘口,以解庭审中的一大难题,已具有现实紧迫性。作为完备的现代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证据规则体系内涵:取证(合法取证、证人作证、物证收集、司法鉴定规则等)、举证(举证责任、时效规则等)、质证(审前证据展示、出庭作证、交叉询问规则等)、认证(采用证据规则、采信规则)等四部分。及时思考其中的举、质证规则,特别是庭前交换证据(指仲裁委对主要适用普通程序受案的,在开庭前主持当事人将能证明各自主张的所有证据实施交换,以固定证据、明晰争议焦点的活动,简称“交换”。)能全面落实“三公”原则,明确举证时效并强化其责任,发挥仲裁优势且提升其效益。庭前交换证据的要点为:1、当事人对己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内依诚实信用原则向仲裁委提供证据。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或拒不提供者,视作弃权,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证据无故未经“
    2023-04-19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投资
    相关咨询
    • 国际仲裁规则一般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际仲裁规则一般有,1.在受理案件阶段拒绝管辖。这种方式适用于案件事实非常清楚、当事人对仲裁的约定也非常明确的案件,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仲裁庭立即拒绝管辖,仲裁申请人可以到法院寻求救济,请求法院启用新的仲裁程序。 2.对管辖权问题做出中间裁决,即临时裁决。经过一定的审理,仲裁庭对管辖权问题做出中间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为避免法院介入而对仲裁效率的影响,《示范法》还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明
    • 深圳国际仲裁院规则是有什么规定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其组建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基础上,经依法更名,并同时使用“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名称的仲裁机构。
    • 国际投资法下的跨国公司法律规制是哪些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跨国公司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只是若干公司的集合,作为一个整体跨国公司并不具备国际法或者国内法上的法律主体地位,也不具备国际经济法主体资格。联合国及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的调整是将其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来进行的。跨国公司中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其所在国各具独立的法律地位,由于关联企业所产生的问题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强化来解决。
    • 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规则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其组建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基础上,经依法更名,并同时使用“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名称的仲裁机构。
    • 国际司法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是哪些,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1、一般地域管辖 在正常情况下,涉外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依据属地管辖原则确定的,是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诉讼规定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