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与林宝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50:29 436 人看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6)榕民初字第401号

原告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东美村淮秀路60号。

法定代表人许梅英,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苏志松、林方鹏,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宝妹,女,1963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浚边301号,系台江区瑞丽化妆品商店的经营者。

本院在审理原告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林宝妹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原告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以原被告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林宝妹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林宝妹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59元由原告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阮秀全

代理审判员张卫民

代理审判员黄毅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陈丽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电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富士公司诉称,被告快速成公司擅自使用原告富士公司国内产品项目业绩及拥有著作权的图片,在其网站、宣传册等宣传资料上具体列明为快速公司完成的国内项目。推荐阅读: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诉苏州江南快速电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公司),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娄江路88号。法定代表人金志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吴渭如,江苏苏州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晓鹏,江苏苏州方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被告苏州江南快速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速公司),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企鸿路38号。法定代表人武乔思,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望,快速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刘志刚,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原告富士公司诉称,被告快速成公司擅自使用原告富士公司国内产品项目业绩及拥有著作权的图片,在其网站、宣传册等宣传资料上具体列明为快速公司完成的国内项目。该
    2023-04-24
    476人看过
  • ***公司与***公司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是一起法国公司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梦特娇商标受到侵害而引发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本案的处理对采用类似侵权手段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本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较好,被最高法院评为2004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原告法国梦特娇自1986年6月起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了4个商标:花图形、繁体字梦特娇、MONTAGUT与花图形组合两个。被告上海梅蒸、常熟豪特霸在服装上使用梦特娇·梅蒸或梅蒸拼音字母与花瓣图形标志的行为,以及上海梅蒸在专卖店的货架上、价格标签上使用梦特娇标志,在专卖店的店门以及店内使用梅蒸拼音字母与花瓣图形标志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梦特娇、花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上海梅蒸在专卖店店门、广告牌、服装以及包装袋上直接使用被告香港梦特娇的中英文企业名称,误导消费者,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被告上海梅蒸、常熟豪特霸所使用的包装
    2023-06-07
    429人看过
  • 网络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杭民三初字第59号原告上海涵尚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斜土路1233号706室。法定代表人王鸣,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毛玉仙,上海市淮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裙楼2层。法定代表人马云,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王晓芳,系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原告上海涵尚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3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6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上海涵尚经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毛玉仙,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晓芳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原告上海涵尚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在本院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原告上海涵尚经贸有限公司遂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上海
    2023-06-06
    103人看过
  • 北京某公司与北京B工程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朝民初字第19424号原告北京华埠信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黄村首都钢铁公司地质勘探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孟庆阳,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柴俊峰,男,汉族,1964年8月3日出生,该公司副总经理,住址辽宁鞍山市立山区自由轧辊委11组,现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6号学知轩大厦1602室。委托代理人刘庆茹,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东方环球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西街2号(外贸公司大院内)。法定代表人芦东,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李果,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天喜,男,汉族,1979年5月21日出生,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住址河南焦作解放区胜利北街7号楼304室,现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宿舍。北京华埠信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埠信维公司)诉北京东方环球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环
    2023-06-07
    15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
    原告:北京市斯威格——泰德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林,总经理。被告: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寿祖,经理。被告:刘永春,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被告:丛伟滋,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被告:刘生洪,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被告:娄景涛,无业。被告:党宏哲,无业。原告北京斯威格——泰德电子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泰德公司)因与被告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银兰公司)以及被告刘永春、丛伟滋、刘生洪、娄景涛、党宏哲等人发生不正当竞争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刘永春、丛伟滋、刘生洪、娄景涛、党宏哲等人利用掌握我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便利条件,与被告银兰公司共同对我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致使我公司产品销售明显下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IC卡管理系统的开发、销售,并销毁非法复制的软、硬件及各种资料;2、被告公开
    2023-06-05
    38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
    原告:北京市斯威格——泰德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林,总经理。被告: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寿祖,经理。被告:刘永春,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被告:丛伟滋,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被告:刘生洪,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被告:娄景涛,无业。被告:党宏哲,无业。原告北京斯威格——泰德电子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泰德公司)因与被告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银兰公司)以及被告刘永春、丛伟滋、刘生洪、娄景涛、党宏哲等人发生不正当竞争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刘永春、丛伟滋、刘生洪、娄景涛、党宏哲等人利用掌握我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便利条件,与被告银兰公司共同对我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致使我公司产品销售明显下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IC卡管理系统的开发、销售,并销毁非法复制的软、硬件及各种资料;2、被告公开
    2023-06-05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公司拟有了不正当竞争纠纷,哪些是不正当竞争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5
      参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1-(第一至七部分)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 157、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4)伪造产地纠纷 158、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159、虚假宣传纠纷 160、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 161、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 162、捆
    • 不正当竞争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明文加以禁止。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5
      商标权侵权主要是假冒伪劣、傍名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一系列侵犯权利人商标权的行为。 而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
    • 泉州到福建福州陪产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28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 不正当竞争纠纷适用不正当竞争法的例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6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诸如商标侵权、企业名称侵权等知识产权类侵权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就落入不正当竞争行为之范畴,受损害方就有权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法律救济。因此,一种经营行为、虚假广告等各种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兜底法,是各类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专门法时的最后保护屏障,及侵犯商业秘密。所以,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判断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应当以该法的总则条款解释分则条款,使某些明明是扰乱市场经济活动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