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从事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8:17:46 108 人看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无。

特殊环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规定详解
    第一条为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依法保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年检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第四条年检日期为林木种子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领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满一年后的2个月内。林木种子生产者或经营者应当提前向原发证机关报送年检材料。第五条年检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的情况;(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设立分支机构;(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名称、地点、种类、有效区域、经营方式生产和经营林木种子;(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有无伪
    2023-02-26
    147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需要如何申请
    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交相关资料)。2.预受理(接收材料,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3.受理(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4.承办。5.审核。6.审批。7.办结。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1)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2)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3)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四、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2号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2017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
    2023-05-28
    358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三、办理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附计划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
    2023-05-28
    464人看过
  • 违法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
    处罚依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撤销其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细化标准:警告、撤销其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并可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1、违法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对造林质量影响较大,或者给经营及使用者带来损失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2、违法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对造林质量影响重大的;或者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一)行政许可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三十、三十二、三十三条;3、《浙
    2023-08-17
    196人看过
  • 茂名电白区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在哪个位置
    一、办理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水东大道中1号电白区公共服务中心4楼40号窗口二、法律依据**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2016年)第九条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包括苗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的种子公司和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林业局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2016年)第四条从事**种子经营和主要**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生
    2023-05-28
    238人看过
  • 贵州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种子经营第三章处罚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木种子经营管理,发展林业生产,维护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范围内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用于林业生产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等繁殖材料。第四条省林业厅是全省林木种子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州、市、县、自治县、特区、市辖区和地区行署林业局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子工作。第二章种子经营第五条林业部门建立的林木种子生产基地的种子,由其有计划地统一组织收购和调剂使用。第六条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正确识别种子种类、鉴定质量和掌握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二)具有经营种子所需资金、场所、设施和贮藏条件;(三)有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的能力;
    2023-06-07
    324人看过
  • 遵义引种相邻省审定的主要林木良种备案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1、填写《遵义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申请表》各项空格须填写完整,申请材料的目录应与所提供的资料一致。2、申请引种相邻省审定的主要林木良种的书面报告应说明需引种相邻省审定的主要林木良种的事由,并须加盖机构公章。3、持供种地国家、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发给的林木良种审定证书,如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满足上述内容予以受理,不满足以上内容不予受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
    2023-05-28
    255人看过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00二年十二月六日国家林业局: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林函计字[2002]1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每证1.5元调整为每套10元(包括正本、副本各一本)。二、收费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三、证照工本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584号)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缴入中央和地方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收费单位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023-06-07
    145人看过
  • 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证明,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强制许可决定,林木良种证明,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和自主研发林木品种的相关证明等。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如果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如果申请人从事林木种子生产,应当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证明。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二)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三)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林木良种证明材料。(四)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应当提供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五)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应当
    2023-11-24
    81人看过
  • 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林木种苗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种苗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获得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的被许可人(以下简称被许可人)从事林木种子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种苗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委托省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对被许可人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管理效能,规范被许可人经营行为,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第五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被许可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林业局核发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二)被许可人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林木种子经营活动;(三)林木种子经营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情况和执
    2023-06-06
    255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地方在哪
    一、办理地点连山壮族瑶族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办公大楼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办理材料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附计划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目录材料清晰,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材料清晰,只从事经营的不需提供生产用地相关材料。若使用农田作苗圃生产用地的,该用途证明材料需注明可以用于种植林木种苗。不得使用基本农田作为苗圃。材料清晰,只从事籽粒经营的不需要提供生产类的设施、设备材料,只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不需要提供加工、储藏相关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材料清晰,只从事经营的不需提供林木种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说明三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的需提交用人证明。
    2023-05-28
    152人看过
  • 江门东海路338号区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3)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4)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二、办理机构江海区经济促进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
    2023-12-01
    247人看过
  • 山东林木良种补偿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1、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2、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3、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4、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除1.2.3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具有暂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5、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的,除上述1.2.7规定外,还应当具有暂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二、办理资料林木种
    2023-05-24
    480人看过
  • 国家林业局关于停止施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根据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局设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进行定期检验的事项。因此,我局决定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再实行年检制度,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我局将另行制定对被许可人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办法。在新的办法颁布前,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种苗管理机构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种子法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被许可人登记项目变动、种苗生产经营条件变化、生产经营档案建立等生产经营动态情况,了解掌握被许可人执行检验、标签和包装等情况;重点检查被许可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种苗行为,是否按照被许可核准
    2023-06-07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何收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
    • 发林木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
    • 从事林木种子经营是不是实行许可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是。林木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林木种子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 什么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 四川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办理在哪里申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申请领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林木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种子生产基地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四)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林木种子籽粒生产的,有种子晒场2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有种子仓库100平方米以上,种子检验用房30平方米以上;从事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