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款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6:53:41 346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条款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无效(即不成立):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

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以下风险: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曾经规定如不签合同,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补偿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注意事项,只要有工作那么就会对应的涉及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对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劳动场所和设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用人单位不仅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而且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023-04-12
    4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
    劳动合同订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条款注意事项:(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3-06-25
    399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通常的合同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时从成立时起生效,然有些特殊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在满足其特别生效要件时方得生效。(一)附停止条件及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此为对附停止条件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此为附始期合同的规定。此种合同在其成立时通常已具备了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但因其条件未成就,期限未届至,故未生效。于是其条件的成就、期限的届至,就成了其特别生效要件。(二)需经批准,登记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将批准、登记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对于此种性质的合同应作具体分析。一、定金合同的生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
    2023-06-19
    3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要的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临时劳动合同不超过一年(广东省规定)。(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
    2023-07-21
    233人看过
  • 口头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一、口头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什么1、口头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必须是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在约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
    2023-06-11
    442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2023-04-22
    4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哪些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有哪些条件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二、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
    2023-04-18
    174人看过
  • 有合同的合同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一、关于影响电子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条件: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亦可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即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意思表示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之主观要件,二是此意识外部表示之客观要件。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我国合同的缔结方式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二、股份合同怎么写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存在双方
    2023-02-14
    434人看过
  • 成立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一、工程甲方承包合同的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到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过程。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
    2023-03-09
    216人看过
  • 遗赠的合同成立有哪些条件
    遗赠合同成立的条件有:1、存在合格的遗赠人和受遗赠人;2、遗赠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遗产公证时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
    2023-06-23
    314人看过
  • 租房合同哪些条款不成立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都是不成立的。比如说:1、为避免发生不安全事件,租客洗澡、洗头或煮饭时,要打开窗户通风通气,如果租客不听,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租客承担。理由:房东在装修热水器、燃气时就应当考虑好通风问题,如果因房屋本身构建通风不畅,房东要求租客自身打开窗户等通风的,属于加重租客义务,排除房东主要责任的情形。2、如果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理由:房东有义务缴纳水电气费、物管费等,该条加重了租客义务,排除了房东自身的责任。3、租客对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果因房屋质量而造成的损失,都由租客承担相应责任。理由:经过约定,租客可以对房屋质承担维修责任,但是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房东有过错的必须承担责任。4、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租客个人负责。理由:经过约定,租客可以对设施承
    2023-04-19
    1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哪些成立合同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
    • 成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4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既然你在公司工作且接受了公司的管理,公司也发给了你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你若要主张双倍工资的话首先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
    •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具备哪些主要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十分重要,那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
    • 合同有哪些条件符合成立时的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2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双方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和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效力待定或者直接无效; 3、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必须合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合同从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签订后合同生效。合同的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 2、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