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提供劳务者受害工伤赔偿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9 20:01:41 273 人看过

一、提供劳务者受害工伤赔偿内容有哪些

1、劳务有关系的劳务人员在劳务活动中受伤的,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赔偿。而是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

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5.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6.在纳税方面,劳动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缴税个人所得税;而劳务提供者取得的劳务费,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7.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解除劳务关系,没有这些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只能根据民事法律和双方的劳务合同约定执行。

8.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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