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答: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
2、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原则上按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确权登记,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或发包给他人。
3、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等人员户口已经迁出,是否继续列为承包家庭的成员?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户中个别人员的变化不影响家庭承包土地的权益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4、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答: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
5、对外出务工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答:不得以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为由而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可先查清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土地承包状况,按现有承包合同登记的四至和面积预留出相应的土地,待联系到当事农户后再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预留期间当事农户无法自行管理而又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其土地暂由集体作为机动地代为管理。
6、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7、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8、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故承包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城镇户口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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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土地土地确权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7土地确权登记是一种口头表述,是不全整的说法,严格来说有两种不同的概念,家庭承包土地确权标准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另外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你所说的应该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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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确就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91、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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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确权和土地承包所有权的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4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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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问题村里有权收回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4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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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承包法的相关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