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9:54:27 299 人看过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下: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情形;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只要是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以后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法律没有规定过被取保候审以后不会坐牢,实际上不管是取保候审、刑事拘留还是逮捕,犯罪嫌疑人是否会坐牢都要等人民法院最终的审理结果,前期无论被采取了哪种刑事强制措施,都不能代表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取保候审期间经调查不构成犯罪的肯定不会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登记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规定了申请人申请设立、变更、注销、注销股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但它们都附有最低保证条款,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这里对“其他材料”有不同的理解,主要集中在股东大会决议上,即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同意出质人出质的股东大会决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应根据出质人的类别区别对待。申请设立质权登记时,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目前,世界各国的登记法普遍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笔者认为,股权质押在设立登记后的整个质押期内不会发生转让。债权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才能实现股权质押。因此,将股东大会决议作为股权质押登记的必要材料不仅为时过早,而且对出质人的要求也过于苛刻。而且,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其他股东半
    2023-05-08
    397人看过
  •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一、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是什么?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内容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代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由以上可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既有格式审查
    2023-04-17
    398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规定了申请人申请设立、变更、注销、注销股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但它们都附有最低保证条款,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这里对“其他材料”有不同的理解,主要集中在股东大会决议上,即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同意出质人出质的股东大会决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应根据出质人的类别区别对待。申请设立质权登记时,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目前,世界各国的登记法普遍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笔者认为,股权质押在设立登记后的整个质押期内不会发生转让。债权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才能实现股权质押。因此,将股东大会决议作为股权质押登记的必要材料不仅为时过早,而且对出质人的要求也过于苛刻。而且,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其他股东半
    2023-05-02
    290人看过
  • 广告审查的范围
    广告审查
    广告内容的审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凡是承办或代理广告,都要在代理或发布之前对广告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广告不能代理或发布。(二)对广告进行审查是政府赋予广告经营者的一种法律义务。不论是广告公司还是广告媒介单位,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其代理或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查,这是我国广告审查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对广告进行审查,应当按照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办,并且要收取、查验证明,建立广告业务档案。(四)对广告进行审查是要保证向社会所发布的广告真实、合法,防止危害国家、社会和损害用户、消费者利益的广告表现,不得刊播、设置、张贴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审查决论。因此,广告经营者在承接广告客户的各类广告时,必须查验广告客户提交的以下证明:(1)工商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
    2023-06-07
    330人看过
  • 申请再审审查的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属于“非常程序”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其“非常程序”属性,是就其与普通救济程序的区别而言的,因为再审程序只能用于例外情况的救济,而不能像普通救济程序那样被频繁启用。古*马的“一事不二理”原则,对既判力的维护和司法权威的张扬达到极致,因而那个时候对已决案件进行复审是不允许的。实务部门有一种观点认为,“维护的既判力只是那些正确的既判力,绝对不维护错误的既判力,”我们说,判决可以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但既判力作为一种约束力和审判权威的象征,只能维护,而不能否定。即使个案判决被推翻了,也是着眼于维护法院权威考虑,因为
    2023-06-13
    288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被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5、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的条件的。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的。9、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注:“患有严重疾病”,司法实践中需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患病证明。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
    2023-06-21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律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告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规定是否有效,适用是否正确,以便得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结论的活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只审查其合法性,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审查也便成为行政案件审判中最核心、最本质的部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在事实审查的基础上进行法律审查。法律审查的结果直接决定了行政判决的内容和方式。法律审查涉及实体法律规范的
    • 司法审查范围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6
      司法审查是指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纠正非法行政行为,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国家行政机关的侵害。例如,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起诉后,法院需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 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一般情况下,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办理颁发资格证书、执业证、许可证手续,司法行政机关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
    •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如下: 1、权利要求书,主要审查是否明确提出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说明书及其摘要,主要审查是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3、请求书,主要审查是否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等。
    •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内容有: 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代理;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 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