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期满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12:24 421 人看过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逾期不中断的,一年以上的劳动争议不得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超过上诉期限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拖延上诉期限,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1)劳动争议无正当理由超过上诉期限的,当事人丧失上诉权利,《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期限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由于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或者由于战争或者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其他正当理由”的范围非常广泛。比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就迟迟不开处方或生病向其他部门申诉,或者童工的法定代表人不确定等。,“理由”是否合理,应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3)有必要查明上诉期限届满时是否中止上诉。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仍未超过上诉期限,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第三,如何解决劳动争议,首先是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特别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这是最常见的,往往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事实上,这一程序经常被用来解决工伤待遇争议。对于员工来说,要特别注意运用协商解决纠纷,因为遭受工伤的员工往往要在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利用诉讼解决问题,可能会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无意与雇主做出不恰当的妥协,但我们要强调的是,谈判是双方最能接受和有效的方式

第二,调解。即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本单位调解劳动争议。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看,这不是一个必要的程序。然而,它在解决劳动争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希望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理想选择

第三,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内处理劳动争议。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应当强调的是,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期为六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总统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是什么
    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一、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问题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的身份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第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第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因提供劳务产生纠
    2023-02-17
    152人看过
  • 离职争议是否包含在劳动争议解决的范畴
    一、离职争议是否包含在劳动争议解决的范畴是的。职工离职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期限为多长劳动仲裁受理期限为5天,审理期限为45天到60天。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
    2023-10-25
    458人看过
  • 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的含义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诉讼中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由谁负责举证证明案件事实,也即举证责任的承担,又称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二是指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时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也称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由于行政诉讼主体的特定性表明我国行政诉讼程序中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何确定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这是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必须加以明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
    2023-06-14
    11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与职工(含学徒、帮工),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所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则是《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八项权利和应尽的五项义务。分类:常用的劳动争议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中是否含有涉外因素来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来分类,可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3、按照职工一方当事人涉及的人数来分类,可分类为集体争议和个人争议(3人以上为集体争议,3人以下为个人争议)。4、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来划分,可分为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开除争议、辞退争议、辞职争议、工资争议、保险争议、福利争议、培训争议等等。劳动争议的分类包括包含哪些劳动争议的分类主要有:1、按照劳动争议中是否含有涉外因素来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来分类,可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3、按照职工一
    2023-08-17
    175人看过
  • 提请劳动争议权的意义
    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就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实质就是劳动者享有的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劳动法》确立劳动者的这项基本权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是劳动者其他各项基本权利实现的最有效的保障。当劳动者的其他基本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通过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就能使自己的权益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2)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作为劳动者一项独立的基本权利,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义务,并为劳动者依法行使劳动权利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这一独立权利的设置,可以形成对劳动者其他基本权利给予切实保护的法律机制。劳动者依法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而请求保护其他权利时,争议机关必须依法受理,否则便构成对劳动者
    2023-06-24
    2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劳动诉讼需要满足五个条件: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起诉人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诉讼、提交书面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提出劳动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其次,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第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第四,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第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诉讼;最后,还需要提交书面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劳动争议诉讼构成要件:仲裁裁决、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诉讼,其构成要件包括仲裁裁决、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程序。仲裁裁决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如果仲裁裁决不公,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是指劳动争议诉讼所涉及的争议对象或者争议内容,例如工资、福利、劳动合同
    2023-08-27
    222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定义和特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1、定义劳动争议:l&aacte;odòngzhēngyì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06年于里昂创设了劳动审理所,此后意大利、德国等国才相继设立了劳工法庭。很多国家处理劳动争议采取自愿调解、强制调解、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4项措施。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2023-06-07
    226人看过
  • 香港劳动争议案中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劳动争议导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1)申请;2)接受;3)调查;4)调解;5)订立调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方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于劳动争议解决的全过程。不仅指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后,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评估的调解工作,还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活动。这里提到的调解是指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受理争议双方的调解申请后,必须首先查明事实,明确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身的说服和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劳动争议仲裁作为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的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1)案件受理阶段。该阶段包括两项任务:一是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
    2023-05-07
    31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指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裁决的,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二、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如下优势:1.快捷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2.专业性强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注意,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2023-04-03
    287人看过
  • 什么是主债权履行期满的含义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在此特指作为借贷合同等主要法律文件的主合同规定的债权人应向借方偿还贷款的最后期限;同时,作为次要附件的保证合同为附属合同,其目的在于确立主合同中主债务所应当履行的义务与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就可以理解为借贷合同中所规定的还款日期已正式到期。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除了包含主债权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部分外,还涵盖了违约金、因债务违约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金以及用于强制执行抵押权所需的相关费用等诸多内容。然而,如果抵押合同中有另行约定的话,那么需以该约定为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2024-08-16
    14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四种类型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适合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开除是用人单位依法脱离本单位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退市是用人单位对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旷工30天以上的劳动者给予终止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罚。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劳动者,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罚,但不符合开除或者除名条件的,经教育或者行政处罚仍然无效。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工作,离开原用人单位的一种行为。自愿离职是劳动者离开原工作岗位和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都会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这也是引发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2023-05-07
    49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什么?
    一、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什么?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四章附则,等一共4个章节。具体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
    2024-02-06
    18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就是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在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关于劳动合同得履行所产生的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一、拖欠工资算劳动争议吗?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吗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
    2023-03-04
    27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和工伤争议区别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说已经认定了工伤并且已经鉴定了等级,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及支付过程没有达成一致。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是说因确认劳动关系或索取劳动报酬而产生的异议。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情况下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2.依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3.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①先行
    2023-06-14
    23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内容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1
      法定劳动争议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除名、辞职、辞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确认劳动关系;其他。
    • 劳动争议终局仲裁有几层含义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
      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不能再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撤销,这里表明仲裁终局后不能再诉讼; 2、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劳动争议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3、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仲裁员的法定含义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4
      劳动争议仲裁员是指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
    •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调解原则;及时处理的原则;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当事人在适用法律时应当平等;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 劳动争议是一年有效,申请仲裁期间包含劳动争议,具体是什么时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