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挪用公款罪涉及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和范围。这些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公款罪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是贪污罪的一种。
本罪所涉及的主体属于特殊身份,即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范围大致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主 体 有 哪 些 ?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确定文章中提到的主体有两个,分别是A省B市人民政府和C县人民法院。A省B市人民政府针对C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C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县人民法院受理后,A省B市人民政府向C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副本,C县人民法院向A省B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副本。因此,可以得出结论,A省B市人民政府和C县人民法院是文章中提到的主体。
本文讨论的是挪用公款罪涉及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素材,可以确定文章中提到的主体有两个,分别是A省B市人民政府和C县人民法院。A省B市人民政府针对C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C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县人民法院受理后,A省B市人民政府向C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副本,C县人民法院向A省B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副本。因此,可以得出结论,A省B市人民政府和C县人民法院是文章中提到的主体。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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