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归谁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4 17:53:23 59 人看过

一、房屋质量有问题归谁管

在商品房交易中,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是购房者关注的焦点。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首要问题是确定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职责,并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

2.这意味着,当购房者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应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投诉。

这样的机制确保了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房屋安全性的关键。

1.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包括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

2.按照现行法律规定:

(1)房屋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2)还需要经过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检查,并取得相应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

这一规定有效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了不合格房屋流入市场。

三、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

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除了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外,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1.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修复或赔偿。

2.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购房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些途径共同构成了购房者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多元化选择,有助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村里修路有质量问题找谁管
    一、村里修路有质量问题找谁管农村公路投诉应找公路管理局投诉。公路局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具体如下:1、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2、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3、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4、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5、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二、农村修路有问题怎么办第一,发现质量问题请镇村干部出面解决。如果在修路的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小脚的建议是村民千万不要自己去找施工方进行解决,而是要把情况通报给村委会,让村委会出面解决。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尽最大可能保护自身安全。因为我们都知道,能够包工程的都是有几把刷子的人,他们不怕惹事儿,万一村民在出面解决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就不好了;二是村委会是代表村民的正规组织,
    2021-12-27
    105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个人理解,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不是检查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对此是没有责任的。二、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2023-03-22
    248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赔偿,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房屋质量问题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是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认定。一、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赔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
    2024-04-06
    298人看过
  •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谁有哪些法律依据?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谁相关法律依据:(一)质量不合格。(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三)其他质量问题。1、只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后,确定质量属不合格的,购房者就可以依法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2、对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上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尚无法律明确,因此只能由法官自由裁量。3、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的处理。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但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2023-05-02
    166人看过
  • 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
    一、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
    2023-04-30
    58人看过
  •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归谁负责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施工人造成的,那么由施工人负责。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是否是施工方负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存在过错的需要负责。施工方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约定的建筑材料的,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的、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的、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发包方承担。《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
    2023-08-13
    130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包含哪些问题
    一、房屋质量问题包含哪些问题关于房产的工程质量问题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是房屋的主体结构不耐用,存在明显的结构受损例如结构性爆裂、倾斜以及崩塌等现象;其次是那些对日常居住产生严重困扰的质量问题,比如建筑物出现断水停电、隔音效果不佳等情况;最后还有一些轻微但也必须解决的质量问题,如房屋漏水、地面起壳鼓包、墙面涂料脱落等种种现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二、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2146826246<pstyle="text-indent:2em;">-21
    2024-03-21
    92人看过
  • 交房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该谁负责
    业主或房地产发展商对于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发展商作为建筑物的卖方,他们要对房屋购买者承担买卖合同责任。此外,对于建筑物的使用人,如果建筑物因其质量造成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业主或发展商要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的质量可能最终可以归结为施工质量或勘察设计质量,但建筑物的购买人或使用人可能并不知道承包人或设计人,他们可能直接起诉业主或发展商。业主或发展商通常要先行承担建筑物质量缺陷对他人造成损失。然后才能向承包商、设计人、供应商和其他人追索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给他造成的损失。业主或发展商可以要求法院将有责任的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能否成功要看具体情况。有责任的当事人在诉讼时可能已经破产了,或者法院认为加入第三人不利于诉讼的迅速审理而不同意第三人加入诉讼。业主或发展商基于合同承担的质量责任,一方面要看合同条款中明确的质量要求;另一方面房地产发展商可能在房地产销售期间以各种方式对建筑物
    2023-06-15
    267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什么问题
    一、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什么问题对于所购买房产存在质量问题的投诉,建议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寻求协助。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购房当事人务必参考并借助于所签署的购房合约,依据其中相应条款对已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提出修复及赔偿损失的合法要求。倘若房屋的主体结构由于质量缺陷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即便已经交房使用但经过权威机构审核认定依旧存在严重品质问题,那么购房当事人有权申请退还已支付房款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寻求额外的补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条勘
    2024-03-15
    50人看过
  • 买的新房有质量问题找谁
    一、买的新房有质量问题找谁关于新房存在质量问题,如需寻求帮助,您可考虑寻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简称“住建局”)的协助。作为建设单位(开发商),他们有着重要责任来负责对房屋质量问题的保修处理以及尝试进行妥善协调。当投诉者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察觉到任何质量问题时,首先应联系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然后,物业管理部门会按照相关规定,针对涉及的具体类型的质量问题给予适当维修建议及措施。对于那些属于保修期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缺陷问题,请通过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直接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络,并协商提出有效的保修处理方案。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无法达成满意效果,您有权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提起申诉(通常为当地住建局设立的质检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
    2024-03-22
    473人看过
  • 版权问题归谁管
    一、版权问题归谁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业务上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二、著作权包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哪些著作权包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下:《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
    2023-06-08
    347人看过
  • 群租房问题应该归谁管
    1、群租房属于建设部门管理。群租房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顽疾”,由群租房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各类纠纷、矛盾屡见不鲜。尽管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多次对群租房现象进行整治行动,但群租房依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于低收入人群对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租赁房屋,依法属于建设部门管理。2、从的相关法规来看,《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主管部门,指的是县级以上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违法群租房说白了就是指在非常小的空间内住了特别多的人。这种情况,像在北京、上海等这些发达的城市都能够体会到。有一些房东为了租金,在卫生间,甚至阳台、储藏室等这些改造成出租房对外出租,这其实都是不合理的。一、在我国违法群租房是什么意思?即便住
    2023-03-30
    360人看过
  • 房屋质量有问题房管局处理合同纠纷吗
    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房管局不会处理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2、仲裁。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合同纠纷。一、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房屋质量有问题的,买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包括:1、延期交付房屋。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4、不能办理产权证。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8、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
    2023-06-21
    215人看过
  • 购买新房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如何正确解决房屋质量问题
    一、小心这些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三大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以及普通房屋质量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三)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二、如何正确解决房屋质量问题(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
    2023-12-23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
    • 房屋问题问题归谁承担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5
      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修复。保修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者《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执行,以对消费者有利为原则适用。如果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者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 房屋问题房子质量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
    • 谁来负责房屋的质量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8
      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房屋质量问题问题要交管理费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房屋质量差管理费还要交。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以此为借口拖欠管理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