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岗位要求有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6:21:19 480 人看过

持证上岗与培训:

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如下图,有效期3年。

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岗前培训与持续教育:

1、岗前:不少于累计80小时,其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时。

2、上岗后:不少于累计36小时,其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时。

一、安全责任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教育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计划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形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学时要求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二、货运资格证需要年检吗

货运资格证需要年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十二个月。故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为一年一次即平常说的审验。目前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已取消年审制度,有效期为六年,但要参加每年一次的诚信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每个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本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四天。在此期间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到所属当地运管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若有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学习可提前在报名时说明情况,在同周期内参加下一批次的培训学习。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6、安全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公益性岗位续签有哪些要求?
    公益性岗位是地方各级政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特定岗位。不同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很多地区在面向“两困”大学生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中已经说明,待遇只包括工资和社会保险。在劳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所有的合法工作都受到劳动法的保障,不过有些极个别的还受到特别法的保障。公益性岗位有哪些新规定公益性岗位新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2023-07-03
    299人看过
  • 仲裁代理人有哪些要求
    仲裁代理人要求: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劳动仲裁有什么要求1、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3、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
    2023-07-24
    103人看过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件审判关键要点
    1、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2、赔偿请求权说。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3、债权移转说。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物上代位权与代位求偿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第三人负有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则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2023-07-19
    113人看过
  • 申请代位求偿的条件和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况可申请代位求偿,具体如下:1、对方拒绝或不能赔偿损失;2、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3、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4、如果对方逃跑后记得车牌号。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索赔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方行为发生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方请求赔偿。关于车险可以代位求偿吗车险可以代位求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中华
    2023-07-02
    181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保险代位求偿权概述是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一、保险公司车辆有责任免赔吗《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二、怎样得到车险赔付代位追偿权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三、车子撞到马路牙子了保险公司赔么保险公司应该理赔的。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
    2023-06-21
    304人看过
  • 岗位有没有要求辞职人员必须报销意外保险
    需要跟单位确定一下是团体意外险还是个人意外险。如果是团体意外险,是属于单位投保,属于福利,是不会扣除意外保险的钱的。如果是个人意外险,也是属于一种福利,是不会扣除意外保险的钱的,但是,如果是需要连续缴费的,后期就需要自己缴纳保费。不应该扣除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员工工伤意外保险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
    2023-07-22
    156人看过
  • 车损险代位求偿流程有哪些?
    车损险代位求偿流程有哪些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可以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全责方保险公司应依法在全责方投保范围内直接向该客户支付赔款。如果全责方车辆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车辆在北京市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无责方被保险人可以就车辆损失部分,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并转让向全责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无责方车辆损失。目前来说如果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如果全责方拒不履行对无责方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无责方需要通过起诉,通过法律来让无责方保险公司先赔偿给被保险人,然后保险公司再取代被保险人向全责方追偿。代位追偿由来已久,但业内基本没实施,北京保监局出台这个措施,对车险代位追偿的流程进
    2023-06-17
    155人看过
  • 商标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有哪些要求
    商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如下:(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元;(四)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与此类似的表明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五)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六)符合国务院I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七)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怎么处理1、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
    2023-07-05
    277人看过
  • 保险代位法是怎么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一、代位追偿权具体意思指的是什么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力。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力。二、车被别人砸了可以报保险吗车的被别人砸了是可以报保险进行理赔的,前提是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包含了财产损害的赔付范围。我国《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三、代位追偿会强制执行吗代位追偿会强制执行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1、债务人不能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2、债务人依法对第三人享有债权;3、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代位追偿的申
    2023-04-10
    382人看过
  • 保险人可以代位求偿吗
    1、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2、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律师补充: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三)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四)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
    2023-05-06
    231人看过
  • 再保险人代位权有什么条件和范围
    再保险人代位权的条件有,保险事故是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再保险人代位权的范围是,保险人可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一、保险责任代位求偿原则保险代位求偿权即保险代位权,是指在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责任第三人的求偿权利;即保险人成为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受益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起诉责任第三人,要求其赔偿其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是指保险代位求偿权成立所需的条件,主要包括如下:1、第三者行为致保险标的损失;2、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3、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二、被保险人可以主动放弃追偿权吗?被保险人不可以主动放弃追偿权。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
    2023-04-02
    485人看过
  • 无证保险代理人再难上岗
    无证保险代理人再难上岗无证保险代理人再难上岗保险公司严禁聘用,保监会将建信息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新快报讯(记者杜宝仪实习生)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进一步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该通知从保险公司及消费者两方面加大了无证保险代理人上岗的难度。该通知强调,保险公司不得向未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人员核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违反规定聘用无证代理人的保险公司将按《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从源头上禁止无证保险代理人上岗。同时,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保监会将建立保险营销员考试和持证情况的行业通报制度,并逐步在全国建立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信息查询系统,公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展业(执业)证书、违规记录等方面的信息。也就是说,市民不久后将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查询为自己推销保险的代理人是否是持证上岗。记者了解发现,国内聘用没有
    2023-04-23
    483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与保险合同有哪些格式和条款
    保险代位权条款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2023-04-21
    161人看过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基础理论重构
    一、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功能与理论基础保险法上为什么要设计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是我们认识和构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学者们对此亦十分关注,并提出了不少有创意的见解来予以解释,其中最具代表性观点有三:其一为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说。该说认为,被保险人因第三人之行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使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时,由于同一标的受损,却同时拥有针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针对保险人的保险金赔偿请求权,使被保险人有可能获得双重赔偿,将与所谓“禁止不当得利原则”相违背,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请求权于保险人。[1]目前保险与保险法学界以此为通说。然而,此说面临如下的问题:第一,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的赔偿,完全可以采用类似请求权竞合的办法,要求被保险人在两个请求权中择一行使,而不一定非要求他将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第二,在保险人放弃接受请求权转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仍将享有两个请求权,并非完全不能行使其权利而获
    2023-06-01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条件是什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条件: (一)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赔偿权只有当第三人依法应承担责任,被保险人有索赔请求权,才存在向保险人转让赔偿请求权的可能,即“无请求权,无代位权”。但是,如果第三人的致害行为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或者未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或者其行为可以免责,则代位求偿均不得适用。 (二)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根据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当保险标的的损失由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
    • 车险代位求偿的要求有什么,车险代位求偿有哪些要求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7
      代位追偿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那么车险代位求偿的要求有什么,车险代位求偿有哪些要求?
    • 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有哪些职责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8
      因第三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范围内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看起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暂且不论追偿是否能成功,因这还取决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那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 代位求偿保险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在获得保险赔款之前所谓代位求偿权,协助保险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1。例如,未经保险同意,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这往往是其他责任方无法比拟的。2、保险的求偿权仅限于其赔偿金额,超出的部分仍归被保险人所有。《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是第一位的、被保险人可选择向保险索赔,而保险通常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信,保险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
    • 保险代理人管理方式有哪些?兼业保险代理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第四十一条兼业保险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2)具有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第四十二条兼业化理人必须持有《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第四十三条《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为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