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是否可申请工伤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4:53:28 269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由此可以得知,单位职工也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案例

被告临沂市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原告述称,其丈夫相某林原系临沂市罗庄区第四中学职工,在该中学从事勤杂工作,2005年12月15日下等17时许,其丈夫用手推车倒垃圾时被邵某驾驶的鲁QC11**微型客车撞倒在地,后被路过的鲁QC6983昌河车碾压腿部,当场死亡,经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出警勘察事故现场后作出责任认定,相某林不负事故责任。原告于2006年4月18日依法向被告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但被告却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违背了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被告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辩称,2006年4月18日被告接到王某花对亡夫相某林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相某林系罗庄区第四中学临时工,罗庄区第四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被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了《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给原告。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此工伤办法山东省还未出台。《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事业单位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对于原告在被告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以后所提供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厅(局)的,期间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方式请示省厅有关领导,并多次请示市局领导,答复是对于此文的下发各部门还没有联合转发也没要求参照实施。

[查明事实]

相某林系原告王某花之夫,在临沂市罗庄区第四中学从事勤杂工作,2005年12月15日下等17时许,相某林用手推车倒垃圾时被邵某驾驶的鲁QC11**微型客车撞倒在地,后被路过的鲁QC6983昌河车碾压腿部,当场死亡,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出警勘察事故现场后于2006年1月17日作出第20050109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相某林不负事故责任。原告于2006年4月18日依法向被告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被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于2006年4月27日作出了《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裁判要点]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6年12月6日作出(2006)临罗行初字第41号判决书,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而2005年12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文)已就该问题作出了规定,该《通知》第一条已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临沂市罗庄区第四中学属于事业单位,相某林是临沂市罗庄区第四中学的职工,依照《通知》的规定,被告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受理原告要求认定相某林的死亡为工伤的申请,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未适用劳社部发[2005]36号文,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予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二目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临沂市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4月27日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现实中仍有大量的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费。在未交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当发生工伤后,仍可以按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交纳工伤保险费不影响工伤认定,只是影响最终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2023-06-10
    270人看过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与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区别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与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区别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与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主要区别在于申请时限和流程。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1)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而个人,即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同样的时间起点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表明,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相对较长,给予了受伤职工或其家属更多的时间来准备和提出申请。2.在申请流程上,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通常有更多的资源和信息支持,可以较为快速地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而个人申请时可能需要自行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流程上可能相对繁琐一些。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2024-07-25
    269人看过
  • 单位能否报销工伤申请认定费
    我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工人,经常受派到客户单位维修设备。上个月,我在出差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后,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只好自己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三级障碍。请问,公司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内怠于履行义务,个人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工伤待遇等各项费用,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读者:你所在公司应该承担你所提及的费用。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你所在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
    2023-06-10
    57人看过
  • 单位申请认定工伤会不会被辞职
    1、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申请工伤认定后,认定为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费用。2、单位辞退员工,根据不同的情况,单位可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05-09
    37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单位可否主动辞职?
    工伤认定之后主动辞职,单位一般不会给经济补偿。若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且伤残评定等级在五级到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工伤保险如何赔偿啊?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
    2023-06-23
    467人看过
  •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应向哪里申请工伤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非主要责任;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
    2023-07-21
    474人看过
  •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有责举证吗?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024-05-09
    360人看过
  •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应该单位写还是个人写
    一、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书该怎么写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
    2023-06-05
    308人看过
  • 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后是否可以撤回
    一、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后是否可以撤回如若在申请工伤鉴定过程中,相关的资料并不完备,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完成对该事项的确立和判断,那么申请者是有权利撤销此申报程序的。在此类情况下,申请者在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时,应同时附上以下多项必要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能够显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证据文件3.医疗诊断报告或职业病诊断证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24-07-25
    115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程序
    (一)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提交相关资料。如何去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3、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023-07-21
    350人看过
  • 职工工伤认定由单位完成申报吗
    一、职工工伤认定由单位完成申报吗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3
    2023-06-07
    208人看过
  •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赔偿是一样的吗
    一、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赔偿是一样的吗个人报工伤和单位报工伤最大的区别是申请期限不同,个人申报工伤的期限是一年,而单位申报工伤的期限是3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04-04
    71人看过
  • 工伤申请不认定单位如何处理工伤?
    一、工伤申请不认定单位如何处理工伤?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二、员工个人如
    2024-01-22
    348人看过
  • 工亡单位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附: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2023-05-01
    47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 职工受到工伤认定,单位可否要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1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
    • 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可否单独工伤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能否否推翻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1
      工伤认定结论只能由国家职能部门推翻,用人单位不能推翻。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满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用人单位认可职工患有职业病,职工是否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0
      职工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确认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职工经诊断被确认为患有职业病的,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其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以即使用人单位认可职工患有职业病,职工也仍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必要的法定程序,不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 单位是否愿意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23
      工厂对工伤认定表示反对并不能阻碍工伤认定程序的进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规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连续第十二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如果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认为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而用人单位持不同意见,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立场的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不配合,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