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中长期如何选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5:44:10 378 人看过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2、过渡阶段合理运用对于两次的理解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3、续订劳动合同要谨慎、评价;

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意见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判断标准,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采取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适当运用劳动合同的变更技巧

有很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新员工签劳动合同应该选择多长期限
    一、新员工签劳动合同应该选择多长期限新员工签劳动合同应该选择多长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2023-09-27
    392人看过
  • 选择之债选择权有期限限制吗
    一、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选择之债相关法学著作债务,再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和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必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物或者行为、特定物及不特定物以及债务履行期限与时间、地点、标的物的数量等,在选择之债里均可用于选择。二、选择之债的特定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一是因合意而特定,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三是因给付不能而特定。1、因合意而特定因合意而特定,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数个给付中选择一个给付作为债的标的,这时给付得以明确,选择之债即成为简单之债。
    2023-06-01
    125人看过
  • 还款期限长的网贷的选择
    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当前国内P2P网贷平台数量快速增长,但未来平台数量仍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以当前国内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例,这些机构数量共有数万家,未来,这些机构都有可能发展成为线上平台。”此外,曾有业内人士称,2015年P2P平台数量达到10000家指日可待。他认为,如今P2P行业与前几年相比,有了巨大区别。“精英们慢慢进来了,行业进入了精英时代。大浪淘沙,最后不会剩几家。”有观点认为,P2P平台可能跟早些年团购行业的“千团大战”类似,经过几年的发展,99%的平台将会消亡。而监管方面的高门槛危机以及当前经济放缓带来的流动性危机,或将加快部分P2P网贷平台倒闭的速度。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年,P2P网贷的表现,远远超过了许多人的预期和想象。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对此指出,由于P2P网贷准入门槛较低,参与方式灵活,依靠互联网技术有效地降低了审查成本和风险,使得参与者极其广泛和分散
    2023-06-01
    366人看过
  • 可以选择认缴期限延长吗
    认购期限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改变。《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延长后可以变更吗认缴资本制中的认缴期不限可以变更,除非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认缴期限,否则应当按期缴纳。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
    2023-08-18
    72人看过
  • 分期年限如何选择才最划算?
    买房分期年限一般有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买房分期一般与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贷款的期限相关。房屋本身的价值越低、贷款的期限越短,贷款利息越少,越划算,但是要具体考虑个人还贷能力。但要及时支付,否则要承担延支付的不利后果。房屋怎样过户最划算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直系亲属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过户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总价20%的所得税。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一)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
    2023-07-18
    72人看过
  • 选择之债选择权的期限的含义
    选择之债选择期限就指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期间,有权选择其中一个债务进行偿还。一、什么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即选择之债,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者,通常由法律规定其选择权的归属;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者,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选择权的归属;当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时,权衡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利益及保证债的顺利履行,选择权应属于债务人。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以一方的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之债,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动,因而选择权为形成权。选择权属于双方当事人时,为非专属权,可以继承,也可以基于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于其他承受人;但当第三人享有选择权时,原则上应由第三人行使,不得转移于他人。选择权与债权有附从关系,一般也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让与。二、什么是选择之债选择期限选择之债选择期限就指债务人在
    2023-06-13
    34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合同期限可以有哪些选择?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不因此全部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在20年之内的租赁期限仍然合法有效。商铺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1、商铺的租赁期限由租赁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不得超过二十年。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投资的客户无需买断商铺产权,只需签订一定时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一定的押金作为履约保证;如在租赁期限内允许转租,投资客户方可享有完整的转租权、收益权。2、商铺出租事宜所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既要考虑怎样履行
    2023-07-08
    132人看过
  • 租房时如何选择长租期的公租房?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昨天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要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徐志军表示,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公租房户口迁出影响公租房吗公租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
    2023-07-24
    366人看过
  • 在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时,期限应该选择多长?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签多久合适由企业自主决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第三次续签合同的时候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企业一般在第二次签的时候也是3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何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2023-07-04
    444人看过
  • 谁可以选择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具体的。一方为工人,即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和行为能力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实现过程中,双方具有支配与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人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没有人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单一的,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承诺、补偿和双重服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
    2023-05-07
    70人看过
  • 员工合同期满后的选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因为已经超过10年,故用人单位存在两种选择:1、不再续签合同,此时,需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续签合同,但是必须应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然中止。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企业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
    2023-07-03
    333人看过
  • 如何选择期货私募基金
    一、如何选择期货私募基金选择期货私募基金的条件如下:1.收益率。判断基金的成绩,不能追求收益率越大越好。一般而言,年均20%-50%的收益率是可以长期稳定取得的,偶尔超过100%的收益,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基金声称能长期保持每年100%的收益率,这显然是不可信的。2.回撤率。资金曲线震荡的幅度很重要。正常的回撤率一般在总资金的30%以内。如果某资金曲线回撤超过50%,那么显然是过大了。3.增长性。增长模式是否能不受规模、品种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操作方法只适合较小规模的资金。当达到一定规模,便无法继续增长。4.核心竞争力。基金能够长期平稳增长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基金经理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如果有人说,这个人对行情"看得准",那你就要小心了。对行情的预测永远不能成为基金经理的核心竞争力。二、期货私募基金的类型有哪些期货私募基金类型有两种,分别是CTA和CPO:CTA意思是期货贸易顾问,一般指
    2023-06-14
    164人看过
  • 购房者如何选择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首先要看购房首付时自己一下子能拿出多少钱,将来按月供房的承担能力有多大。贷款成数高的好处是首付的钱较少,可以解决当前家庭财力不足的问题,但将来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就比较大;相反,选择成数低的贷款首付要求的资金量较高,但以后月还款的压力小。其次要看当前的贷款利率水平、以及资金用于家庭其它投向的收益率,如果其它投向的资金收益率大于贷款利率,应选择较高成数的贷款,这样家庭短期富余出来的自有资金进行其他投资的报酬大于贷款付出的利息,家庭可得到一块超额收益;反之,其他投向的收益率小于贷款利率,则应增加贷款的成数,按照家庭财力实际情况,尽力多付一些首期款,将来可以少付一些利息。最后,还要将银行贷款利率和通货膨胀率进行一下比较,因为房屋本身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一般来说,房屋价值与物价指数应该存在同步的变动,当银行利率小于通胀率时,即实际利率是“负利率”时,投资房产肯定合算,此时应充分利用银行按揭的杠杆作用,
    2023-05-05
    222人看过
  • 选择按揭期限有技巧
    法律综合知识
    目前,银行可提供的按揭,最长的年限可达20年之久,而按揭利率是随着年限的增加而增长,也就是说,你选择的按揭年期越长,所要付出的利息也就越多。例如,你购买的是一套价值60万元的中价住宅,按时下最普遍的7成按揭计算,10年期连本带息一共要付出77万元;15年期大约为87.1万元;20年期就增加到大约97.8万元。反过来说,所选择的年期越短,也就越接近原来的价值,但假如年期太短,也就没有必要选择银行按揭,倒不如一次性或其他付款方式合算。因为一次性付款,发展商给予的折头优惠更大。因此,1~5年期的按揭对绝大部分市民来说,基本没有意义。那么,选择多长的按揭期数较合算呢?尽管银行按揭贷款利率逐年的增长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其增长速度不均,导致了供款数目的不同。计算利息可得,5~8年期的月利率增长幅度是相同的,都是0.09个百分点;9年期比8年期增长了0.105个百分点;10年又比9年增长了0.125个百
    2023-04-22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可以选择认缴期限延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5
      认购期限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改变。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
    • 选择哪种期限最合适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9
      【劳动合同期限】选择哪种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劳动关系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
    • 适合该怎样选择劳动合同期限?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6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
    • 长期合同期限如何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长期合同原则上是没有期限的限制的,具体应当在合同上注明出现什么情况合同终止,否则合同永久有效。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 如何在工伤鉴定期限内选择病假?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8
      在工伤鉴定之后,如果员工还需要休息,必须由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休息,也是可以有病假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