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材料清晰,与原件一致
材料真实、有效、来源合法
材料真实、有效、需求理由充分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无
3)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4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无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或信函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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