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04:29 338 人看过

自1979年以来,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国出口产品屡次被外国指控倾销日益严重。随着指控的一再成功,中国的出口贸易遭受了巨大损失,并对相关产业的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一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制裁的趋势中,中国企业已从漠不关心或困惑转变为勉强应对和积极应对诉讼。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值得总结。然而,令人振奋的是,1997年3月25日,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表明,曾经因本国反倾销措施而受到外国人法律制裁的中国人也拥有保护本国产业的强大武器。随着中国反倾销实践的启动和实施,中国已从被动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转变为积极适用国际贸易规则,对国外倾销产品的不正当竞争采取反倾销措施。这是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采用反倾销理论和实践的重要转折点,反思中国反倾销法的必要性总的来说,《条例》对国际惯例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特别是《反倾销法》(GATT1994)的相关规定,具有高度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同时,从中国的反倾销实践来看,这些规定基本顺利。《条例》也初步体现了其制度安排的基本合理性和法律运行的基本常态。然而,这并不能掩盖条例本身的缺陷和不足。客观地说,《条例》出台的时间仓促,缺乏实践,没有严格的程序,其缺陷和不足是不可避免的。这些缺陷和不足虽然没有充分暴露出来,但如果不认真加以反映和修改,将严重损害《条例》的功能,严重影响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形象。作者认为,对中国反倾销法进行明智反思至少有三个必要性:(一)在中国加入WTO的前景下进行反思的必要性可以说这是对规则进行反思的最重要的必要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一个长期目标。目前,中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从法律角度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方面可以享受世贸组织规则规定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承担相应的义务。其中一项主要义务是大力促进中国的法律、法规甚至行政措施与世贸组织规则的一致性。如果不采纳世贸组织的规则,不执行国内的法律法规,就会导致国际社会的对抗,陷入极其不利的境地。虽然到目前为止,中国反倾销法的实践和运作没有实质性障碍,但它无法掩盖自身的漏洞。正因为中国反倾销案中涉及的进口产品的倾销和损害是毋庸置疑的,外国出口商不是心中有鬼,就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无话可说。事实上,存在许多漏洞,特别是与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将在下文讨论)不一致的漏洞。尽管《反倾销法》本身无法取代各方的反倾销立法,但它已成为各方必须遵守的国际法规则,违反者将承担国际责任。因此,当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时,中国应及时反思和修改规则,努力与WTO反倾销规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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