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47:20 170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那么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做出约定。”《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也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表明:用人单位在出资培训劳动者的前提下与劳动者做出的服务期约定,对劳动者产生法律约束力。

两个期限不一致怎么处理?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上规定表明,当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一致且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届满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这个规定实际上也表明了即使在服务期限内,当事人也应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无法协商续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以上规定表明,双方当事人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

只要用人单位未放弃要求劳动者完成剩余服务期的,即使双方未能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仍然可以作为剩余服务期的履行条件。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放弃对劳动者剩余服务期要求的标志,是用人单位是否继续提供工作岗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的,就是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不提供工作岗位的,视为放弃对劳动者剩余服务期的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是否与服务期限已到期
    劳动合同的期限先于服务期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到期为止;服务期先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劳动合同续签后;服务期到期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行使预告解除权。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的规定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的规定有以下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哺乳期辞职违约吗哺乳期辞职不是违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
    2023-06-27
    386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和报酬的规定
    1、《劳动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之一是,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特殊规定外,主要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有法律,没有法律,没有协议,没有法律或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根据事实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可就雇主出资招聘、培训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工人的服务期限达成一致。”
    2023-05-07
    50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
    2023-04-17
    454人看过
  • 任务期限劳动合同:有限期限合同
    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形式下,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同时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且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劳动者因具备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提出变更原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并且在原
    2023-07-16
    372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和生效起的区别,合同有效期限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
    一、合同有效期和生效起的区别合同有效期和生效起的区别:合同生效与有效在判断标准和法律后果上是不一样,合同生效的,该合同一定是有效合同,但是合同有效的该合同未必生效。1.在判断标准上,判断合同生效主要依据合同是否达成双方约定的使合同生效的情形。但是合同有效主要依据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范与公序良俗。2.在法律结果上,合同缺少有效的条件的,可以变成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或者是可变更撤销合同。合同缺少生效要件的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仅仅是合同未生效而已。二、合同有效期限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合同有效期限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2.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
    2023-06-19
    121人看过
  • 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什么限制
    法律咨询:我是一名高级电工,今年年初应聘到某企业上班,企业送我到北京总公司培训了一个月,并且与企业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限,若我在服务期内离开该企业要支付违约金。我在该企业上班后,发现其管理极不规范,经常拖欠工资。我现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请问,企业的这种说法正确吗?企业有权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吗?付先生律师解答:企业的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企业不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下,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企业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
    2023-06-10
    1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能够延长服务期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可以延长。若服务期协议的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以服务期协议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依据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可以延长。若服务期协议的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以服务期协议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服 务 期 能 否 超 过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法 律 如 何 规 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最长不超过四年。超过服务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说明即使
    2023-09-13
    200人看过
  • 什么是服务期?对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如何处理?
    当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放弃对劳动者继续履行剩余服务期的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反之,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也可以放弃对劳动者继续履行剩余服务期的要求,终止劳动关系。
    2023-05-30
    419人看过
  • 服务器和劳动合同期是一样的么
    一、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存续的期限。而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因此,两者不一样。一般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一下几点区别:1、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3、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
    2023-02-11
    185人看过
  • 服务期比劳动合同长时是否变更合同期限
    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限长,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可否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又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且服务期协议中关于服务年限的约定超出了劳动合同的期限,视为双方关于服务年限的重新约定,不需要再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没有及时的续订劳动合同,因为有服务期协议的存在,直接视为劳动合同的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但是,因为服务期约定,主要是基于用人单位在员工身上支出了相应的培训成本后,附加给员工的一件服务年限的单方义务,属于对员工的一种单方的约束。若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表现以及单位的用工需要,若想继续聘用,则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不想聘用,则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结束双方之间的雇用关系。
    2023-04-27
    2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是一个概念吗,二者期限不一样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期限一样吗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因此,两者不一样。一般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一下几点区别:1、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3、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
    2023-05-03
    239人看过
  • 终身制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的区别是,所处的时期不同,合同的主体也不完全相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现代的用工形式,而终身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用工形式,其主体主要是公有制的企业。一、最新劳务合同最长签多久时间劳动合同期限最长签多久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
    2023-02-18
    219人看过
  • 一年期和三年期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通常都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约方往往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费用,解约成本较高。相对而言,一年期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并支付较高解约成本的几率要低一些。一、劳动合同2年一签利弊期限短,试用期也就相应短,转正时间比较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低,方便灵活选择就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无论是公司提出辞退还是自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是,签订合同期限短,容易被辞退,且辞退后拿不到补偿金。二、工作试用期一般
    2023-03-05
    116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与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一、合同有效期与服务期限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二、什么是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三、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
    2023-06-15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更多>

    #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和期限未过期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8
      劳动合同的期限先于服务期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到期为止;服务期先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劳动合同续签后,服务期到期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行使预告解除权。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 劳动合同中保守服务期和保守劳动期限有何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8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
    • 劳动者服务期与合同期限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1
      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服务期是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期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法律其他规定。
    •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服务期限有效吗?服务期与离职赔偿有区别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服务期。如果只是一般性的岗前教育且没有相应培训支付费用的相关证据,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依法应为无效,那么只需提前30天通知离职无需赔偿。或者即使服务期有效,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违法情形,也可以通知离职无需赔偿。 另外,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
    • 劳动合同服务期和合同期限一样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7
      “服务期”,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特殊待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特定劳动的特定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