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件具体处罚如下:
1、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相关罪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组织应具有以下特点:
1、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多,组织者明确,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通过非法犯罪活动或者其手段有组织地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手段有组织、多次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伤害群众,通过实施非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纵容,主导一方,在一定地区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涉黑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发回重审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同时还需要有证据来证明案件可以发回重审,只要确定证据不齐全,或者是重审有错误的,那么就可以获得法院的受理,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涉黑案件的判决程序是怎样的?
478人看过
-
涉黑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26人看过
-
涉黑案怎么定罪处罚
452人看过
-
涉黑案怎么定罪处罚
438人看过
-
涉外刑事案件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2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程序是怎样的?
421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涉黑案件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根据我工作的实际经验和公安的相关规定来看,要满足四点要求: 1.有固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成员。简单说要有XX帮、老大,小弟,小弟的小弟!!2.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这点很重要,比如开赌场,用暴力垄断生意,收保护费等等。 3.要有多种或多起犯罪行为。常见的涉黑案件中,多涉及六七个罪名,常见的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罪名: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参加黑社会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非法经营等。 4、犯罪行
-
涉黑案件怎么处罚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3“涉黑案件”,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当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构成该罪的特征有: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刑事犯罪中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一般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而酌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未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与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注:以下“应当”与“可以”的区别,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程序“应当”是必须遵照法条规定来认定,“可以”则是“可以”也可以“不可以”。
-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21、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2、核审: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核审完毕,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 3、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告知当事人拟
-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81、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2、核审: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核审完毕,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 3、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告知当事人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