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资金计息利率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15:57 84 人看过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从1998年3月25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归集的住房资金计息利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不做调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单位住房基金计息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

||利率|

||--------------------------|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1997年11月15日)|(1998年3月25日)|

|-------|-------------|------------|

|活期|1.71|1.71|

|-------|-------------|------------|

||整存整取:|||

||三个月|2.88|2.88|

|定|半年|4.14|4.14|

||一年|5.67|5.22|

|期|二年|5.94|5.58|

||三年|6.21|6.21|

||五年|6.66|6.66|

------------------------------------

三、单位住房基金利率调整后,计息规则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各分中心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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