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侵权行为有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12:14 177 人看过

夫妻之间的侵权也要赔偿。既然对一方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就应当予以赔偿。如果是为了家庭的和睦而不予追究,这也是受害人的权利。但是如果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即使是夫妻之间,受害人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一、侵害名誉权赔偿损失包括哪些

侵犯名誉权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1)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

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2)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4: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夫妻之间什么算侵犯生育权
    生育权是指生育主体享有依法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以及根据权利生育或不生育并因此受到侵害、阻碍时,有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侵犯了对方生育权的行为:1、夫妻双方协议生育无法达成一致,可作为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准许其离婚,但不作侵犯生育权的认定。2、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这三种情形下,都应当认定侵犯配偶一方的生育权。3、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此时妻子一方可以自由决定生育还是放弃生育。一、生育权包括什么内容?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
    2023-02-19
    95人看过
  • 于侵权之债夫妻间是否有连带责任
    如果是一方有过错的侵权之债,夫妻之间一般没有连带责任;如果该债务是因为夫妻双方共同导致的,有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意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在偿还之后可以向未承担责任的一方进行追偿。一、如何认定一笔借款是否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现实中不少人欲通过离婚分割财产以达到逃避清偿债务的违法目的,对此,无论是婚姻登记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应当严加防范,认真审查,凡有损于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
    2023-03-27
    336人看过
  • 夫妻之间不喜欢对方的十大行为
    丈夫十大不喜欢——1很晚才回家。2跟男性来往过密。3丈夫心烦时唠唠叨叨。4过分打扮。5不顺心就哭闹、发火。6把家里的事都告诉娘家。7一本正经追问丈夫用多少钱。8多疑和嫉妒。9冷淡和不耐烦。10挑剔和鄙夷丈夫。妻子十大不喜欢——1戒烟之后又偷偷抽烟。饮酒过量。2结交不三不四的人。3动辄打骂孩子。家务很多也不帮忙,却坐在一边自己看电视。4很晚才回家。5工作不顺心,回家向妻子发火。6在外乱花钱,影响家庭计划。7有事不商量,在家里独断专行。8跟女性来往过密。9自己态度不好,却说妻子不温柔。10粗暴干涉妻子的社会活动。
    2023-06-11
    122人看过
  • 夫妻之间协商离婚有什么赔偿
    一、夫妻之间协商离婚有什么赔偿1、夫妻之间协商离婚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前提条件是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二、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理由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2023-06-14
    185人看过
  • 侵权行为与产品之间的关系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应当是由该缺陷产品所致,否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承担责任。游戏产品侵权该如何办游戏产品侵权应该保持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
    2023-07-07
    422人看过
  • 夫妻之间互打借条行为有什么性质
    夫妻之间互打借条行为属于借贷性质。认为夫妻之间关于欠条的约定有效,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欠条的性质属于民法上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因此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一、民间借贷违约怎么认定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与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紧密相联。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2023-06-21
    440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如何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向他人打的“借条”,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或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或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向他人打的“借条”,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或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或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另一方无需承担。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出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自己亲属、家人、朋友借款的借据,应当充分说明借款资金的来源和借款用途、资金的流向或转换形式,否则仅凭一张借据,难以证明借款的真实性,也无权要求配偶另一方为虚无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是配偶另一方毫不相识的自然人或法人,还可以申请债权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以便核实债权人的真实身份和借款事实。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涉及一方向人民法院主张另一方需承担共同债务的主张,若另一方不予认可,人民法院一
    2023-03-01
    139人看过
  • 侵权之债是否需要夫妻共同财产赔偿
    一、侵权之债是否需要夫妻共同财产赔偿1、如果侵权行为是夫妻共同造成的,侵权之债属于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赔偿。2、如果是一方造成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赔偿。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侵害财产权的要如何赔偿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面第三种或者第四种办法处理。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
    2023-04-20
    264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强奸行为是否被定义为强奸?
    强奸不包括夫妻。婚姻强奸是一种家庭暴力,反映了封建文化对妇女的歧视和破坏。所谓婚内强奸,是指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姻强奸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律上一直存在争议。原则上,排除丈夫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妻子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造成伤害后果或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其他犯罪论处。如何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只要满足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就可以依据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是对妇女性自由权的一种侵犯,犯罪对象是女性。2、一般是通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情况下,或者利用妇女出于上述状态,乘机进行奸淫行为。3、只要年龄已满14周岁的男子就能构成本罪,女性可以成立本罪的帮助犯、教唆犯。4、主观上需要有奸淫的意图,同时行为人也是出于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
    2023-07-07
    317人看过
  • 夫妻之间跟踪是否是违法的行为
    夫妻之间跟踪犯法,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跟踪别人涉及到侵犯对方隐私权,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否受到法律惩罚,则由跟踪行为侵害的性质影响和对方收集的证据以及是否主张个人权利而论。如果是在跟踪过程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律师补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023-05-06
    153人看过
  • 夫妻一方侵权之债,配偶需要偿还权吗
    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本就是不尊重原著而违法的行为,产生的债权是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是没有法律联系的。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在侵权案件中,及时救济受害人,应排在所有相关法律关系的第一位。夫妻关系是对内关系,夫或妻一方给他人造成损害是对外关系。即使对实现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也应该对外先承担责任,对内责任可以根据约定处理。一、哪些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
    2023-03-15
    147人看过
  • 侵权行为过错后夫妻有没有责任
    侵权诉讼中夫妻若一方承担了侵权责任,另一方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的,因其不属于家庭支出方面的债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丧偶的债务要求对方偿还吗?夫妻一方若丧偶后承担了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的,则是还需要对债务进行偿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双方的债务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夫妻一方的债务不需另一方承担。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债务,此时,是需要另一方共同承担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
    2023-03-24
    203人看过
  • 如何判定邻居之间的侵权行为
    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认定侵犯了相邻权:1、侵害相邻权的行为必然发生在相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侵权人必然是相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不是相邻关系的当事人不构成相邻权的侵权行为,因此,侵害相邻权的侵权行为具有侵害相对权的特点。2、侵害相邻权的行为在损害事实表现为无形损害。相邻关系侵权要件:1、相邻义务人存在违法性的加害行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2、相邻权利人的相邻不动产权益受损害的范围与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范围与程度、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等。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相邻义务人有无过错,主要是认定相邻义务人侵权时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抗力。相邻权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1、有利生产有利生产就是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发展。如果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冲突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就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如果双方协商
    2023-07-06
    383人看过
  • 夫妻之间怎样才算不侵犯隐私权
    一、夫妻之间怎样才算不侵犯隐私权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没有这四个要件,夫妻之间一般不会构成侵犯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二、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
    2023-05-03
    10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夫妻之间的侵权也要赔偿吗,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0
      侵权行为是对别人正当权利进行侵犯并因此予以相应赔偿的行为。侵权行为不仅可能发生在不认识的人之间,而且也可能发生在夫妻之间。既然对一方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就应当予以赔偿。当然如果是为了家庭的和睦而不予追究,这也是受害人的权利。但是如果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即使是夫妻之间,受害人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 婚内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哪些行为属于夫妻间的侵权行为更为广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婚内侵权行为是夫妻一方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实施了危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婚内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违反了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如违反了夫妻间忠诚义务、抚养义务、尊重义务等。婚内侵权行为比一般的侵权行为更为广泛。其行为主要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它较为严重侵权行为。其方式有作为或不作为。其行为既可直接作用于夫
    • 侵权行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0
      如果责令停止侵权是民事侵权,则该命令不是行政处罚;侵权是违反行政秩序的,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限制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关闭、限制就业等。
    • 夫妻之间有权查看另一半的银行卡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6
      无权查询。银行卡明细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查询他人的银行卡,即使是夫妻也不可以,除非对方自愿同意。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分割财产或者其他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查询,但法院只有权利查询离婚当事人的银行存款或者流水明细。
    • 夫妻之间有没有职务侵占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21
      1、夫妻之间存在职务侵占,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将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人格的夫妻公司的财产权非法据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