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6 21:58:04 414 人看过

在校生若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则赔偿责任应当由侵害行为人进行承担;学校若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校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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