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怎样定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15:38:42 474 人看过

1、诬告陷害罪的判刑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与错告的界限本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所谓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所谓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把诬告与错告在性质上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则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

2、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诬告陷害罪的管辖机关怎么确定
    一、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诬告陷害罪的管辖机关怎么确定诬告陷害罪是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到公安机关控告。当然到检察院也可以。三、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
    2023-04-06
    219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区别:1、诽谤罪的目的是为了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为了使被诬陷人受刑事追究;2、诽谤罪捏造的事实不一定是他人犯罪的事实,而诬告陷害罪捏造的必须是他人犯罪的事实;3.诽谤罪行为人的手段是散布其捏造的事实,诬告陷害罪行为人的手段是向有关机关告发其捏造的他人的犯罪事实;4.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即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而诬告陷害罪不是亲告罪,属于国家公诉案件。
    2023-04-25
    222人看过
  • 污告陷害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污告陷害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1)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3)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4)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诬告陷害罪的客体要件。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2、诬告陷害罪的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其次,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
    2023-08-01
    158人看过
  • 诬告罪如何立案,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
    一、诬告罪如何立案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二、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
    2023-06-17
    116人看过
  • 诬告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刑法中只有诽谤罪,并没有诬陷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它们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
    2023-03-03
    394人看过
  •  诬告和诬告陷害罪如何界定立案标准?
    本文描述了一种犯罪行为,即为了陷害他人而捏造犯罪事实,并向国家机关告发或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和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因此,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以及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如果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或者是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不是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使人受刑事追究
    2023-11-10
    468人看过
  • 没有诬告陷害罪的证据怎样办
    没有诬告陷害罪的证据,不能认定为诬告陷害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24-05-08
    427人看过
  • 被人诬告陷害犯强奸罪怎样办
    被人诬告陷害犯强奸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2024-04-24
    184人看过
  • 被诬告者去哪起诉诬告陷害罪?
    由于诬告案是公诉类型的案件,故此即使某公民、单位是被诬告者,也一般并不能自行向法院起诉,而是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一、职务犯罪侦查的主要程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3-06-23
    61人看过
  • 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而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通过两个罪名比较,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1.伪证罪是在刑事诉讼中发生的,即在立案侦查后,审判终结前的过程中作伪证;而诬告陷害罪的诬告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2.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虚假的告发。3.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有观点认为,诬告陷害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在诬告陷害罪中,被诬告陷害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否则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也就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对此,笔者认为,不能机械地认为,诬告陷害罪的特定对象必须是行为人能指
    2023-06-03
    344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有怎样的主要内容?
    一、诬告陷害罪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二、诬告陷害罪的法律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4)诬告陷害
    2023-04-25
    415人看过
  • 何**诬告陷害案
    有期徒刑
    被告人:何德绪,男,48岁,原系四川省重庆家具一厂工人。1986年7月9日被逮捕。被告人何德绪于1982年在为重庆家具一厂推销影剧院椅工作中,因索贿、贪污647元,工厂给予记大过、扣发奖金和退赔赃款的处分。何德绪对此极为不满,认为是厂党总支书记叶祖碧整他,遂产生报复恶念。1983年1月至1984年3月,何德绪先后向四川省、重庆市领导机关和政法部门写信22封,捏造叶祖碧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收受贿赂达万元以上的犯罪事实,要求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德绪因诬告陷害一案,由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1979年9月至1982年初,重庆家具一厂修建厂房,何德绪是基建办公室成员之一,明知基建工程由厂长付××负责,叶祖碧不分管基建,明知承建单位提取部分施工费是用于工地招待开支,却捏
    2023-04-24
    485人看过
  • 同事被诬告,诬告陷害罪到哪报案?
    关于诬告陷害罪到哪报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你可以采取自诉形式向你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根据规定的立案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竞合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它们的主要区别是;(一)客体要件不同: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二)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诽谤罪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三)客观行为不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诽谤罪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
    2023-08-09
    466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中止标准怎么确定
    一、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中止的认定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
    2023-02-25
    1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认定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与一般诬告陷害罪的界限在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认定本罪,主要应注意诬告陷害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1)本罪与错告、检举失实行为的界限。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二者区别的标志在于,后者主观上不具有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上不具有捏造犯罪事实并进行告发的行为。(2)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诬告陷害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对于对情节一般的诬告陷害行为,不应以犯罪论。情节是否严重,可从行为人
    • 什么叫诬告陷害罪, 如何正确认定诬告陷害罪, 如何正确认定诬告陷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叫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如何正确认定诬告陷害罪(一)罪与非罪1、本罪与错告的界限一般认为,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构成诬告陷害罪。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
    • 诬告陷害罪定义是什么诬告陷害罪构成情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2
      关于触犯诬告陷害罪的定义为: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
    • 什么是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诬告陷害罪判几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诬告陷害罪的客体要件 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
    • 怎样认定是触犯诬告陷害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2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