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22:02:09
403 人看过
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扫黑除恶期间寻衅滋事能判缓吗
180人看过
-
被扫黑办定义成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486人看过
-
扫黑办寻衅滋事罪最轻怎么判
352人看过
-
怎样界定多次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68人看过
-
寻衅滋事如何定罪,如何判定是寻衅滋事
452人看过
-
寻衅滋事属不属于黑恶势力
24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最新文章
#管制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扫黑、除恶行为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2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是否涉根据其组织特点来判断。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
-
扫黑除恶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8《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
-
-
扫黑除恶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不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当前,我国正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而每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几乎都有寻衅滋事罪,使寻衅滋事罪成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耳熟能详的罪名。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拆分出来的一个新罪名,规定在1997年《刑法》第293条。开始时,寻衅滋事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有期徒刑,是一个处罚相对较轻的罪名。《刑罚修正案(八)》增设了本条第二款,将本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成为处
-
寻衅滋事犯罪清理并判缓可以比较扫黑除恶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2缓刑只能依照刑法从重判处。除非他有重大的立功表现和轻微的犯罪行为,否则不可能缓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并依法减少缓刑考试期限。缓刑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期限不得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