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18:16:48 187 人看过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关系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有以下关系。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只有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谈得上进一步确认其是否有效。

1.民事行为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着眼于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素,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2.而民事行为的生效则体现了国家法律对已成立的民事行为是否认可,反映了国家对民事行为的干预。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三、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殊形式。各形式均可以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n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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