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怎么执行行政机关实施查封和扣押
执行行政机关实施查封和扣押的方法:
(一)法律、法规授权之外的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
(二)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实施重复查封。
(三)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四)行政机关应当自己或委托第三人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使用、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五)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六)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要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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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决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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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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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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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未及时查清事实,给行政相对人造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为了充分发挥查封、扣押措施的作用,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提高办案效率,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不仅要遵守行政案件的办理期限,也要遵守查封、扣押的期限。尽可能在查封、扣押期限内对违法行为作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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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包括哪些,实施查封、扣押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按《管理规定》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包括:收集证据材料、报告、审批、决定、送达、实施等。 收集证据材料:实施查封、扣押前,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并对收集的证据予以核实。 报告、审批、决定:在实施查封、扣押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填写《实施查封、扣押审批表》,经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案件重大或者需要对数额较大的财物实施查封、扣押的,检验检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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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应当遵守哪些程序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5行政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的过程中,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无须赘言。查封、扣押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基础和依据:一方面,行政机关只有在制作并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之后才可以着手对涉案的场所、设施和财物采取具体的查封、扣押措施;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时必须严格依照查封、扣押决定书上载明的事项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数量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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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6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在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过批准;要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还要通知当事人到场,此外还要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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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行政执法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先行处理?依法?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执法人员应当场清点财物,向被检查人出具《商务行政执法查封(扣押)通知书》及财物清单,告知其享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查封的财物,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当事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保管,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转移。对扣押的财物,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商务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