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党支部的主体责任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8:42:51 414 人看过

党支部有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机构改革后调整党支部程序

机构改革后调整党支部程序为:

1.由党委直接下发,在一个文件中,明确写明重新设置党支部的依据、书记任命、党员组织关系归属等。

2.或由党总支形成支部设置的意见,向党委请示,待党委批复后,重新进行选举,将原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划分即可。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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