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一阿良抢劫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2:40:15 62 人看过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7)萍刑二终字第42号

原公诉机关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自称石一阿良,男,20岁,彝族,文盲,无业,家住四川省昭觉县。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于2007年2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萍乡市看守所。

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石一阿良犯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5月23日作出(2007)安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石一阿良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本案基本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安源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07年2月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石一阿良来到本市开发区登岸新村四单元,窃得4楼住户肖艳华家一双旅游鞋穿上后,见7楼被害人彭细严家未关窗户,即爬窗入室伺机盗窃。被害人彭细严起床发现后,被告人石一阿良便爬上厨房窗户欲逃,彭细严上前将其从窗台上拖下来,被告人石一阿良见状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被害人彭细严从身后将被告人石一阿良抱住,并大声呼喊其妻子温燕芳,温燕芳闻讯赶来夺下水果刀,二人一道将被告人石一阿良抓获,交给接报警赶来的公安干警。

另查明,2007年2月5日晚10时许,被告人石一阿良在开发区公安分局洪山派出所企图逃跑,被该所民警段敏抓住,被告人石一阿良用戴在左手的手铐击打段敏右手,致段敏无名指骨折,经鉴定,段敏的伤情为轻微伤甲级。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害人彭细严的陈述,证实2007年2月5日凌晨4时许,起床后发现一男青年正准备从厨房的窗户逃走,他上前抓住时,该人持刀威胁,他从身后将其抱住,喊妻子温燕芳将刀夺下,二人将其抓获。

2、被害人温燕芳的陈述,证实2007年2月5日凌晨4时许,其丈夫彭细严起床后发现有贼进入家中,该贼在逃跑时被从窗台上拖下,小偷持刀威胁被彭细严抱住,听到喊声后她来到厨房,从小偷手中夺下一把水果刀。

3、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证实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石一阿良作案时所持水果刀一把。

4、证人肖艳华的证词,证实2007年2月5日发现放在家门口的一双旅游鞋被盗。

5、法医鉴定书,证实段敏的伤情为轻微伤甲级。

6、证人段敏、罗云德的证言,证实2007年2月5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石一阿良在洪山派出所企图逃跑,并将段敏致伤的有关情况。

7、被告人石一阿良相应的供述。

原判认为,被告人石一阿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持刀威胁被害人抗拒抓捕,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被告人石一阿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石一阿良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上诉人石一阿良上诉提出,其没有持刀反抗,其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经审理查明,2007年2月5日凌晨4时许,上诉人石一阿良来到本市开发区登岸新村四单元七楼,爬窗进入被害人彭细严、温燕芳家伺机盗窃。被彭细严发现后,上诉人石一阿良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被害人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扣押物品清单及上诉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关于上诉人石一阿良提出其没有持刀反抗的意见,经查与被害人彭细严、温燕芳均陈述证实上诉人持了水果刀对彭细严进行了威胁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石一阿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持刀威胁被害人抗拒抓捕,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其上诉提出不构成抢劫罪的意见,与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上诉人石一阿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原判认定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根据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亦适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糜婧

审判员刘树平

审判员胡干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廖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本案是一次抢劫还是多次抢劫?
    [案情>2005年11月6日下午,被告人徐某因在老虎机上赌博输了钱,即与他人商议抢赌博机。后徐某纠集五人于当晚9时许,携带金属棍与砍刀,用抹布将牌号为苏AT6081面包车的前后车牌号遮住,分别前往本市鼓楼区宁夏路金陵面馆、建邺区金盛装饰城旁一家烟酒店和建邺区茶亭东街一家音像店,持凶器威胁三名店主,并先后强行将三个店内的三台老虎机搬上汽车,逃离现场。事后经清点,三台老虎机内共有人民币312元。[评析>就本案被告人的抢劫行为次数如何认定,在审判过程中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等人是基于同一犯意,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内不间断地实施抢劫,且抢劫的对象均为同一种特定物老虎机,故本案应当认定为系一次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认定徐某等人的抢劫行为是一次还是多次,应当从犯罪故意、时间及地点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中
    2023-06-11
    271人看过
  • 刘年纪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年纪,男,1971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肄业,农民,住河南省襄城县麦岭镇新乔庄村1组。因涉嫌抢劫于2009年3月15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被渑池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陕县看守所。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渑检刑诉(2009)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年纪犯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姜宏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年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14日晚上,被告人刘年纪在渑池县会盟大道南侧人行道上(渑池县友谊驾校西100米处),从背后卡住路人辛丽娟的脖子,抢劫辛丽娟现金52.5元和一部手机。被告人刘年纪在逃跑途中被路人抓获。经鉴定,手机价值415元。案发后,已追缴失主。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辛丽娟的陈述,证人李冬冬、张帅超的证言,
    2023-06-11
    86人看过
  • 汤保官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汤保官,男,1973年12月9日生。因涉嫌抢劫于2008年11月15日被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兰考县看守所。辩护人张克俊,河南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以豫汴兰检刑诉(2008)3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保官犯抢劫罪,于2008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1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卫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汤保官及其辩护人张克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8年11月13日,被告人汤保官为实施抢劫在开封市购买相关物品做准备,后乘坐汽车到兰考县固阳镇,精心选择一偏僻加油站作为抢劫地点。在准备充分后,于2008年11月14日23时许,被告人汤保官携带钢珠手枪、斧子、绳子、胶带等物品来到固阳镇固牛路与宋九路交叉口一个体加油
    2023-06-11
    423人看过
  • 谢步云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谢步云,男,1963年7月2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怀化市人,初中文化,无业,住怀化市军分区军械修理所。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8年8月3日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现押于怀化市看守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谢步云犯抢劫罪一案,于2008年12月19日作出(2008)怀鹤刑初字第25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谢步云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04年3月底至4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谢步云伙同胡业生、尹辉(均已判刑)以嫖娼为借口,先由胡业生到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开发区“星海休闲中心”将被害人邓红吟带至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家属区一柴棚内,由胡业生用手
    2023-06-11
    79人看过
  • 罗治长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治长,化名罗治求(系其胞兄姓名),外号“罗三”,男,1980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溆浦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溆浦县观音阁镇丁家村三组。因涉嫌抢劫罪于2008年12月15日被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抓获,12月31日被溆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1月16日被逮捕。现押于溆浦县看守所。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罗治长犯抢劫罪一案,于2009年4月21日作出(2009)溆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罗治长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一、1999年2月12日晚8时许,被告人罗治长伙同武宗成、武育民(均已判刑)、丁爱明(在逃)策划在中巴车上抢劫乘客财物。随后被告人一伙携带砍刀、菜刀等
    2023-06-11
    252人看过
  • 范书军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书军,男,1964年7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河南省义马市千秋镇建材公司1单元3楼7号。2000年12月19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义马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8年7月6日因减刑刑满释放。因涉嫌抢劫于2009年5月22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6月3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马市看守所。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渑检刑诉(2009)1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书军犯抢劫罪,于2009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刘娜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范书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22日11时许,被告人范书军在义马市香山街租乘赵玖芬的出租车,到义马市千秋乡石门村找其表哥借钱未果,出村后范书军起意欲抢劫赵玖芬,范书军以再去找
    2023-06-11
    295人看过
  • 云南彝良抢劫杀人焚尸案宣判
    云南彝良高度关注的杀人焚尸案,终于有了结果。近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彭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冯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由四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00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7月份,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张某某认识后,认为受害人有钱,胡某便邀约彭某、冯某共谋抢劫受害人后将其杀害,并用汽油焚烧尸体,冯某提出作案地点。2009年12月3日,被告人冯某、付某买来汽油,当晚10时许,被告人胡某将受害人骗至其家后转至一废弃矿洞内,在洞底,四被告人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抢得现金130余元及银行卡两张,在逼问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四人先后用刀对受害人进行刺杀,并将购买的汽油倒在
    2023-06-11
    123人看过
  • 闫延召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闫延召,男,1979年7月7日出生于河南省鲁山县。因涉嫌抢劫犯罪,2009年4月7日被鲁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8日被鲁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鲁山县看守所。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鲁检刑诉(2009)0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延召犯抢劫罪,于2009年7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孔令军、被告人闫延召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8年6月9日零时许,被告人闫延召伙同李许富、陈红彬(均已判刑)预谋后,携带刀具,驾驶一辆蓝色摩托车在马楼乡间道路上,伺机抢劫作案。当行驶至马楼乡大赵楼村村口时,遇到骑摩托车从此路过的被害人张XX、李XX二人,该三人持刀对张、李二人威胁后,抢走张XX耳环、项链、戒指及张、李二人手机两部,事后,被告人闫延召分得一双耳环、一个金戒指和一部银白色手机。经评估,涉
    2023-06-11
    70人看过
  • 王晓琴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晓琴,男,1990年6月21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住重庆市石柱县石家乡安桥村杨柳组27号附1号。因涉嫌抢劫2009年1月19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1日被渑池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陕县看守所。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渑检刑诉(2009)3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晓琴犯抢劫罪,于2009年3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员刘娜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晓琴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1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王晓琴在渑池县重庆傻哥火锅店持菜刀对服务员陶小辉、郭侠进行威逼后,劫取现金1445元及一部索爱手机(价值1350元)、一部海尔手机(价值510元),总价值3305元。后被当场抓获,抢劫未遂。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晓琴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工具刀,受
    2023-06-11
    434人看过
  • 姚兴君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姚兴君,又名姚兴文,35岁;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9年4月3日被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4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晃检刑诉(2009)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兴君犯抢劫罪,于2009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毛跃进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傅代喜、杨序彬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杨波担任记录。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齐秀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兴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24日5时许,被告人姚兴君因打牌输光了钱,便在老晃城十字路口一处正在修建的楼房下捡了半块红色砖头,以乘车为由被害人陈XX驾驶的湘NY9035号出租的士,当车行至沪昆高速公路方家屯乡大树湾村路段的氵舞水大桥上时,被告人姚兴君便叫被害人陈X
    2023-06-11
    95人看过
  • 第一大峡谷抢劫案
    第一大峡谷国家银行抢劫案的主犯之一竟然是阿泰斯特的奶奶天~第一大峡谷国家银行抢劫案的主犯之一竟然是阿泰斯特的奶奶··野兽”的老爸老阿泰斯特,是位脾气暴躁的家伙,成年后游手好闲,曾当过拳击手,不成功后,转行成了纽约黑道老大们的贴身保镖。老阿泰曾多次打架被警方传讯,并有蹲过局子的历史。还有他的姥姥卡帕提亚·安格菲尔德,2007年9月13日发生的震惊全美的“第一大峡谷国家银行抢劫案”中,曾是“老奶奶帮”3人犯罪团伙主犯之一(101岁的拉昆达·斯苏克尔、91岁的克西卡娜·格雷特伍德、87岁的安格菲尔德)。·········这三个老太太真的很厉害啊··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动机野兽”的老爸老阿泰斯特,是位脾气暴躁的家伙,成年后游手好闲,曾当过拳击手,不成功后,转行成了纽约黑道老大们的贴身保镖。老阿泰曾多次打架被警方传讯,并有蹲过局子的历史。阿泰的姥姥姥姥卡帕提亚·安格菲尔德,2007年9月13日发生的震
    2023-06-11
    355人看过
  • 胡益飞等抢劫一案
    公诉机关博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益飞,又名胡飞,男,1980年10月3日出生,汉族,文盲,农民。因涉嫌抢劫于2009年3月18日被博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被逮捕。现押于博爱县看守所。辩护人王庆国,河南金谷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李文化,河南金谷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被告人寇建芳,又名寇建华,男,1967年6月13日出生,汉族,小学肄业,农民。曾因盗窃于1991年8月23日被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1996年1月11日假释释放。因涉嫌抢劫于2009年3月21日被博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被逮捕。现押于博爱县看守所。被告人张四红,男,1982年8月6日出生,汉族,文盲,农民。因涉嫌包庇于2009年3月21日被博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被逮捕。现押于博爱县看守所。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以博检刑诉[2009]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益飞、寇建芳犯抢劫罪,被告
    2023-06-11
    372人看过
  • 李帅印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帅印,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9年4月17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羁押于登封市看守所。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以登检刑诉[2009]3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帅印犯抢劫罪,于2009年6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高贯月、李聪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帅印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6日晚,被告人李帅印在登封市白坪乡寨东村,手持木工锯威胁被害人张××,将张××的300元钱和一部波导V5500型手机抢走,被抢手机价值665元。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被害人张××的陈述证实了2005年4月6日晚,在登封市白坪乡寨东村李帅印手持木工锯对其进行抢劫的事实。2、被告人李帅印的供述证实了其对张××进行抢劫的时间、地点、采取的手段与被害人陈述的情节相一致
    2023-06-11
    251人看过
  • 黄稼良抢夺案
    有期徒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岳刑初字第24号公诉机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稼良,又名黄家强,男,1986年9月13日出生于湖南省浏阳市,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30181198609131474,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浏阳市龙伏镇石江村福源片田背组005号。因本案于2006年8月5日被关押,同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9日被依法逮捕,现押长沙市看守所。辩护人何晓卫,湖南辰邦律师事物所律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长岳检刑诉[2006]3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稼良犯抢夺罪,于2006年1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黄稼良及其辩护人何晓卫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稼良与罪犯沈彬、沈灵敏(二人均已判刑)于2005年4月27日晚,在罪犯沈昌后(已判刑)的指使下,驾驶一辆无
    2023-06-1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抢劫案中持刀抢劫一般处几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人抢劫持刀,致人轻微伤,没抢到东西,涉嫌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甚至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入室抢劫一般立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入户抢劫,属于重大刑事案件,警方会重点侦办,应该可以尽快破案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 如何认定抢劫案与抢劫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4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
    • 抢劫案立案后一般多久会结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
      1、刑事诉讼过程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侦查期间时间规定主要由两块组成:逮捕之前的刑事拘留期间最长是三十七天和逮捕之后的羁押最长是三个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
    • 宁波抢劫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