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1:26:11 389 人看过

是可以追加合伙人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个人签订的合同,需要追加新的合伙人的话,应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了解清楚新的合伙人债务状况等,得到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之后,拟定一份新的合同,并由所有的合伙人全部亲自在场重新签约,只要内容合法、流程正规,那么新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有几种

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

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出,一方垫付款项较多,而合伙经营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领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动配合对帐清算的情形下,垫付较多一方提出主张。

3、要求返还投资款或投资设备。合伙事项未按约开展,或者双方约定了投资款返还的条件时,

4、要求支付退伙(股)款。合伙人退伙时,经协商订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另一方应当支付的款项金额,如另一方违约不履行,原告就提出该种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纠纷追加交强险是否可以
    保险合同纠纷追加交强险是可以的,但是具体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判断。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与仲裁发生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相结合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选择有权受理的法院起诉。我国现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与其他诉
    2023-02-25
    139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纠纷被告能否追加第三人
    一、民法典合同纠纷被告能否追加第三人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第三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被告人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二、
    2023-04-12
    158人看过
  • 加工劳务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
    加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按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一、承揽合同效力有哪些风险加工承揽合同有下列法律风险: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二、如何理解与甲方的承揽合同附随注意义务承揽合同附随注意义务是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有权顺延履行期限,并在定作人对所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及图纸等拒绝补正时有合同解除权。三、民法典的承揽合同有哪些规定民法典中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有:1、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
    2023-06-26
    420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是否支持利息
    劳务合同纠纷支持利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劳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劳务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支付利息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例如劳务关系里拖欠劳务费可以要求利息,当事人不要求就没有利息。劳务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8-14
    438人看过
  • 劳务公司与船员合同纠纷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最高法院法释[1998]24号作了明确规定。但对于船员这类特殊群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而言,却存在例外的情况。根据《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船员的(1)工资、(2)其他劳动报酬、(3)遣返费用、(4)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第一顺序的船舶优先权请求;同时,这类案件是极具专业特点的海事案件。因此,当船员由于以上四项内容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直接向海事法院起诉,而不受最高法院法释[1998]24号规定的劳动案件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的限制。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的复函》(2002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予以明文确认。那么,当船员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是选择直接去海事法院起诉,还是先进行劳动仲裁呢?这个问题主要从下面
    2023-02-23
    480人看过
  • 工程款合伙人纠纷怎么解决,工程款合伙人纠纷的处理
    要防范工程款纠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慎重选择合作伙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承包企业很难揽到工程,所以对工程项目格外珍惜,这容易形成一种志在必得的心理,这种心里促使对合作伙伴诚信度考察的忽视,则往往落得干了活拿不到钱的结局。慎重选择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的资信能力对承包企业的权利实现是至关重要的,故必须对合作伙伴的情况要有所了解,主要包括合作伙伴的股东构成,企业信誉如何,有无违约记录,对外负债,主要固定资产现状如何,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位及监管情况等等。2、审查建设手续。有些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建设方的建设意图超越审批范围,如果承包方不问青红皂白匆忙承建此工程很可能陷于困境,为以后索要工程款造成障碍。例如,规划部门规划建五层,而发包方却想建到五层以上,这样,如果承包方按发包方意图建设,建设过程中很可能遭到规划部门勒令停工,承包方势必进入僵局。再如,规划部门规划
    2023-02-23
    115人看过
  • 合同纠纷能追加别人为被告吗
    在合同纠纷能否追加别为被告需要看具体情况。普通的共同诉讼中,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申请,经过被告和拟新追加的被告明示同意,许可追加;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原告或者被告提出追加申请或建议,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职权追加被告。申请追加被告期限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
    2023-07-25
    272人看过
  • 合伙人在合伙期限内退伙,对其合伙存续期间的合同纠纷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合伙人在合伙期限内退伙,对其合伙存续期间的合同纠纷是否承担合同责任?张生贵律师解答:合伙人在合伙期限内退伙,对其合伙存续期间的合同纠纷承担合同责任。合伙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合同,因为在合伙人退伙的时候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就该合同的履行存在不明朗状态,在未履行完毕并处理好债权债务前,合伙人无论是否退伙均不影响其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下称《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物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物,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物。合伙期间,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伙,第三者有理由相信合同履行是由合伙人全体完成。如合伙企业没有履行合同的责任,根据《合同企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合伙人退伙后,对其合伙存续期间的合
    2023-06-05
    455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是否划分责任
    有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谁的过错谁负责。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纠纷。2、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类
    2023-02-19
    154人看过
  • 代销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代销合同纠纷不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一般是出卖人把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付款的一种合同。而代销合同属于无名合同,通常是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为委托方代为销售产品货物等,并且收取一定的劳务费而签订的一种合同。双方只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属于委托合同。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法院怎么审理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一)代购代销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的转移。(二)代购(销)人的报酬及费用问题。(三)代购(销)行为是一种特别约定经营行为,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凡无证据证明或当事人双方对行为性质有异议的,推定为购销行为,并按购销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
    2023-07-02
    230人看过
  • 121、劳务合同纠纷
    仲裁委员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为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一、出差补贴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出差补贴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二、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三、劳动仲裁可以解决什么问题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2023-02-13
    78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是否会执行合伙财产
    个人债务不能执行合伙财产的,但能够查封债务人在该公司的股权。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一、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46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47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51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52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
    2023-06-23
    264人看过
  • 保证合同纠纷追加债务人吗,保证债权的范围
    一、保证合同纠纷追加债务人吗保证合同纠纷要不要追回债务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需要起诉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2023-04-18
    317人看过
  • 退休人员的劳务纠纷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吗
    不适用。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渠道解决。发生劳动争议该找谁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处理,也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待遇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解除协议的争议,可以依一般民事争议处理。离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应当作为普通民事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未退休人员是否能签订劳务合同未退休人员,可以和用工一方签订劳务合同,劳动者按用工方要求完成某一工作后,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
    2023-08-17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诉讼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17
      诉讼解决劳务合同纠纷一般是可以追加合伙人的。不管是要劳动争议,还是劳务争议发生之后,那么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若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合伙人对于案件的审理是非常重要的,应当追加合伙人参与诉讼。
    • 合伙纠纷能否追究合伙人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原则上,交通事故和合伙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其实在本案中,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起诉时就可以以执行合伙事务为理由,将全部合伙人追加为被告,这样自己的权利受保障的力度会更大。个人倾向于认为只要发生事故的合伙人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系在执行合伙事务期间发生,其他合伙人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执行合伙事务并不意味着必然发生交通事故进而作出赔偿,故不应无限追究其他合伙人的责任。
    • 合伙人追偿权纠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0
      依据相关法律,合伙组织可以推选合伙代表人对外履行合伙事务,没有推选合伙代表人,合伙人都有权代表合伙组织对外履行合伙事务,法律结果有合伙组织承担。因此,甲的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有权代表合伙组织对外追讨债务。A必须明知甲是合伙人,如果不知甲的身份,将货款交给甲,甲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法律结果当然不会有合伙组织承担,在此情况下,合伙组织可以以甲无权代理为由,请求A继续履行付款义务。A向合伙组织履行付款义务
    • 劳务费是否是劳动合同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4
      1.劳务费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因为劳务费存在于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二者性质不同。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产生劳动合同纠纷后,首先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市外来务工合同工人员怎么劳动纠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是外地农民工,我们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免费咨询和代理。如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