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营造放心汽车消费环境专题研讨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汪处长透露,保障消费者汽车消费权益的三包制度和召回制度年内有望双双出台,这将使消费者在进行汽车消费时受到更好的保障。
据介绍,三包的讨论稿已有20多稿,召回的也有10多稿。目前已进入第二轮推敲、修改阶段,有望年内出台。消费者对汽车的三包和召回非常关注,去年通过召回制度规定,网站点击超过了5万多次,有效的意见有367个,表示支持的366个,那一个反对的还是认为时机不成熟。
汪处长介绍说,三包和召回这两个规定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是解决系统缺陷,一个是解决偶然性缺陷的。两个法律依据当然都是参照国内的相关法律,但侧重不一样,召回是侧重对缺陷的消除,责任是行政责任。它更强调有关的经营者缺陷,避免伤害,不是以罚没为主要目的。三包是产品担保责任,主要解决在消费过程中由于车的早期失效或者偶然事件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通过规定解决相关的民事责任。这种规定制定也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发展规定的必然产物。
汪处长称,一个具体的技术问题是,像汽车召回过程中对事务的判断,需要有一个专家委员会来支持。现在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相关工作,如果这个工作有了眉目,就可以正式颁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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