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外就医问题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0:01:51 157 人看过

一、对“严重疾病”证明主体的法律地位理解不一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但关于证明文件的证明主体是否应属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不同理解。

第一种理解,证明主体应属司法鉴定机构。

理由: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从立法层面已对司法鉴定的范围、鉴定人、鉴定机构予以明确。司法程序中罪犯严重疾病的认定应该属于由专业人员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进行专业鉴别和判断的范畴,属于司法鉴定的范围,应归类于该《决定》规定的法医类鉴定业务范围。

但现在关于医院证明文件的程序仍沿用1990年12月31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该办法规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虽然该办法规定由“医院检查鉴定”,但对医院及其医生的鉴定资质并未规定,与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现脱节。

第二种理解,证明主体不属司法鉴定机构。

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医院不属法律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只是具有医疗诊断、治疗、证明资格的医疗机构。而医院的诊断、治疗、证明虽具有自身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但不属司法鉴定中的法医类鉴定。

由于对此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秦都法院在近年来办理的17件保外就医案件中出现了不同的操作方法,其中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出具严重疾病诊断证明决定保外就医15件,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决定保外就医2人。

二、“严重疾病”的范围与医学发展不相适应

目前,对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的范围仍参照1990年12月31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该规定“严重疾病”的范围列举了29类严重疾病,但随着社会经济、医学科技的发展,新类型严重疾病的范围不断发生变化,疾病的医学分类、评定标准、专业表述等不断更新,《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中29类严重疾病与社会医学发展明显不相适应。

三、罪犯“入所难”、“投劳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第30条规定的“其他严重疾病”过于模糊,缺乏操作性,从而导致监狱随意拒收看守所移交投劳的患病罪犯,看守所随意拒收法院移交羁押的患病人犯,法院与看守所、监狱之间因患病罪犯收押、投劳问题争执不断,缺乏统一协调机制。被告人“入所难”、罪犯“投劳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据秦都法院统计,近年来,因看守所、监狱拒收人犯导致保外就医比例在80%以上。

四、医院疾病证明文件的内容亟需规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笔者认为,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证明文件内容应特指是否“确有严重疾病”,即对罪犯的疾病是否属于“严重疾病”予以证明,而非仅证明罪犯是否“确有疾病”。在司法实践中,医院在证明时往往只针对罪犯的疾病进行诊断,但对该疾病是否属于严重疾病不予证明,导致法院无法根据该证明确定罪犯的疾病是否属于“严重疾病”。

五、医院的疾病证明程序缺乏制度规范

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医院对疾病的证明程序缺乏制度规范。有的法院根据侦查阶段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决定保外就医,有的法院在审判阶段根据罪犯在医院治疗所出具诊断证明。这种证明程序存在三个弊端。第一,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的证明文件是具有特定法律效力的文书材料,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只是一般意义的书证,两者法律效力不同。第二,医院的医生在向罪犯出具诊断证明时,只是按普通医疗诊治操作规范进行,并不知晓这种诊断证明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第三,此种证明程序缺乏监督制约,不能有效保证医院诊断证明的客观、准确、规范,不能有效防止罪犯隐瞒病情、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六、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1、针对“严重疾病”的证明主体理解不一的问题,建议立法机关对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属于司法鉴定作出解释。

2、针对医院疾病证明文件的内容和医院的疾病证明程序缺乏制度规范的问题,建议最高法院与相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完善法院委托指定医院对罪犯疾病进行诊断证明的程序,强化医院证明的法律责任,确保医院疾病的证明程序公正、公开。

3、针对严重疾病的范围与医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有关机关尽快修订完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4、针对法院办理刑事案件遇到的被告人收押“入所难”、已决犯“投劳难”等突出问题,建议最高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加强相互配合,保障刑罚执行制度规范、顺畅运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外就医相关文章
  • 法院是否有权保外就医?
    法院是有权判保外就医的,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一、关于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2023-03-25
    458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保外就医?
    一、法院是否有权保外就医?法院是有权判保外就医的,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关于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2023-04-16
    448人看过
  • 法院怎么执行保外就医
    罪犯保外就医后,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人民检察院对于保外就医的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一、刑事犯罪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保外就医的条件是:具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保外就医。二、什么是保外就医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是指犯罪行为人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在监狱外的医院治疗的情形。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三、可不可以凭医疗诊断申请保外就医可以凭医疗诊断申请保外就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07
    500人看过
  • 保外就医的医院是指定医院吗
    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根据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一般是要到规定的医院。一、监外执行是法院直接判吗监外执行不是法院直接宣判。法院不可能也不会判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是监狱等机构的职权,法院可以根据本案案情,向监狱等服刑单位提司法建议,所以法院不可以直接判处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
    2023-03-20
    63人看过
  • 保外就医的医院是指定医院吗
    保外就医的医院是否属于指定医院吗?保外就医经鉴定确实符合条件的,可以由本人向监狱提出申请,需要由家人担保,担保费用按年计算,每年2千元左右。至于到什么医院得看司法那边安排,自己是没法决定去哪家医院的,一般是到省直机关单位医院。相关法律知识《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023-04-21
    294人看过
  • 法院决定保外就医的情形
    法院决定保外就医的情形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的,不宜在监狱里面或者是其他的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一、拘役两个月可以监外执行吗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二、有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吗符合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
    2023-04-04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是指犯罪行为人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在监狱外的医院治疗的情形。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 更多>

    #保外就医
    相关咨询
    • 保外就医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 关于保外就医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 改判无期保外就医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6
      对于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批准保外就医:1、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2、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4、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应注意以下三种情况不能保外就医。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为了逃避惩罚,在狱中自伤自残。《暂予监外执行条
    • 关于罪犯保外就医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6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 保外就医的问题谁提出来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1、罪犯提出。提出申请对罪犯进行病残鉴定后,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审查取保人资格;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保外就医手续。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