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9:40:36 344 人看过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除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都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亦即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数量多,颁布广,离犯罪地近,将绝大多数的普遍刑事案件划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方面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就地审判案件,及时、公正地处理案件;另一方面则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便于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法制宣传。(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定是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遍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一般都是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或者处罚较重的刑事案件,其审判必须严肃慎重。因此,将这些案件交给水平更高、经验更丰富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刑事级别管辖什么意思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一般的案件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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