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共同犯罪数额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40:36 411 人看过

一、几个人共同犯罪数额如何确定

共同犯罪中是否把犯罪全部数额作为各个共犯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且争议较多。有的是以分赃金额定罪处罚的;有的地是对各共犯按参与犯罪的金额定罪处罚。应当怎样确认犯罪金额,笔者认为对共同犯罪数额的具体认定标准应从三个方面把握。

一是区别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首先应区别对待不同的主犯,对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应当依照犯罪总额来认定。如对贪污犯集团、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以共同贪污、盗窃犯罪总额来认定。首要分子在集团中处于预谋和组织领导的作用,所以对于他们计划范围内的数额必须负全部责任。在预谋时认定是不是首要分子尤为重要,虽然只参与了共同犯罪的预谋,没有参加直接的贪污、盗窃行为,但是集团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包括在首要分子参与制定的犯罪计划之中,并由他们组织实行,他们在犯罪中发挥了最为主要的作用,对于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依照犯罪总数额来认定是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还要特别强调的是,犯罪集团中的有些成员,在首要分子计划后,自己单独进行贪污、盗窃或者是其他的经济犯罪,该犯罪数额不能强加于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只需要对自己知道和计划的那一部分负责。

二是根据《刑法》第26条第(3)、(4)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胁从犯犯罪金额的确认。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参与组织、指挥的主犯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犯罪总额负责。在共同经济犯罪中,主犯发挥了主要作用,以自己的犯罪行为影响了从犯,可以说主犯对整个犯罪都要负责,因此把所有数额作为主犯的犯罪数额是合理的。

三是对一般犯罪中的从犯的犯罪数额的认定上,笔者认为以定罪的数额为前提,适当参考其个人所得赃款数额较为科学合理。因为共同犯罪中从犯不起主要作用,完全是在主犯的领导下进行,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得多,因而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也应比主犯小,而这种“作用”通常都是通过“数额”表现,所以考察其所得数额是合理的。假如以犯罪总额来认定,在实行犯场合下直接参与额会小于或者等于共同犯罪总额,而在帮助犯场合下,间接参与相当于总数额,这两种场合差别比较明显。所以,在处理从犯犯罪数额的问题上要将定罪数额和个人所得赃款数额全面综合考虑。

二、共同犯罪退赃数额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1、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主动大部分退赃、退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被动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3、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损失较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以下;

4、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数相关文章
  • 数次同种共同犯罪如何界定
    刑法第25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从而以比较概括的方式表述了共同犯罪的概念。在刑法教科书上,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把共同犯罪的形式归纳为:必要共同犯罪和任意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实际上除了上述的表现形式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对共同犯罪的处理规则影响也很大,即数次共同犯罪和一次共同犯罪,在数次共同犯罪中又有数次同种共同犯罪和数次异种共同犯罪之分。何为数次同种共同犯罪?学界无人论及。笔-者认为,所谓数次同种共同犯罪是指固定的数个犯罪人实施了两次以上性质相同的共同犯罪。这是从犯罪的次数和性质上对共同犯罪区分出的一个重要类别。其主要有如下特征:1.在犯罪主体上,犯罪人为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且人员或单位恒定。当然,这并不排除个人或单位在实施犯
    2023-05-02
    329人看过
  • 诈骗罪行的共同犯罪数额如何计算?
    共同犯罪的诈骗数额按照诈骗的总数额进行认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为从犯。合同诈骗犯数额如何认定,情节认定“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多次作弊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致使被害人遭受损害、生活困难的;(四)拒不返还赃物、偿还债务、赔偿损失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骗取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二)脱逃
    2023-07-18
    470人看过
  • 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该如何处罚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诈骗之的共同犯罪,若退脏的,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确定其所应负担的退赃份额。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假借他人名义行骗怎么判若满足诈骗罪立案标准后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构成了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判多少年?对于诈骗罪的判刑,应当综合诈骗的数额以及其他情节来进行考虑:1、如果是数额较大的,那么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在三年以上十年以
    2023-06-25
    399人看过
  • 一人犯数罪如何确定管辖权
    确定一人犯数罪的案件管辖规则如下:1、次罪随主罪管辖的原则。由对主罪享有管辖权的机关统一侦查,对次罪有管辖权的机关积极配合;2、优先管辖原则。由最先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立案材料的机关立案侦查,另一个机关积极协助。对犯有数罪的人适用刑罚如下:对犯有数罪的人一般采用数罪并罚的方法判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一人犯数罪如何量刑(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2)
    2023-08-12
    58人看过
  •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罪没有数额标准,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即可被追究刑事责任。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一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限制为毒品犯罪。如1994年生效的法国刑法典等等,这也正是设立洗钱罪的初衷——为了遏止毒品犯罪。由于这种做法使洗钱罪的范围过窄,基本上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抛弃;二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限制在某些特定的犯罪。如意大利1978年刑法典将洗钱罪的范围限制于抢劫、敲诈或诈骗以及绑架犯罪;三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犯罪。如瑞士刑法第305条规定,任何人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财产来源于犯罪的情况下,从事了危害调查财产来源或没收财产的行为,构成洗钱罪,美国刑法也采此类;四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泛化到所有的违法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将非法获取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合法化的行为,就构成洗钱罪。根据刑法第191条和《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的界定采用的是第二
    2023-02-27
    452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共犯数额应该怎样确定?
    一、敲诈勒索罪共犯数额应该怎样确定?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数额为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以2000元至5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5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应注意的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千元至5千元的对应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3万元以上的对应刑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4-20
    429人看过
  • 如何正确认定连续犯的盗窃罪数额
    盗窃数额累计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变化直接影响对“多次盗窃”犯罪构成的界定以及盗窃数额的累计。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刑法修正后,笔者认为,“多次盗窃”是指以“入户”、“扒窃”及“携带凶器”以外的方式实施的盗窃。这是因为,“入户盗窃”、“扒窃”作为独立的犯罪构成,其成立盗窃罪不受次数限制,而“多次盗窃”要求三次以上的“入户盗窃”、“扒窃”,如果固守《解释》第四条对“多次盗窃”的界定,那么“多次盗窃”就没有适用的空间。刑法修正后,“多次盗窃”是指一年内三次以上的一般盗窃,因此对于多次一般盗窃累
    2023-02-19
    118人看过
  • 双方如何确定共同份额
    夫妻共同财产
    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怎么确定继承份额继承份额的确定标准如下:1、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平等;2、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3、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更多分数;4、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遗产,但不包括在继承顺序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
    2023-07-04
    480人看过
  • 民法典共同侵权行为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一、民法典共同侵权行为如何确定赔偿数额民法典共同侵权行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方式是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共同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具体如下: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意味着他们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各行为人在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如何不同,都不影响连带责任的整体性,对外,每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承担全部责任。二、共同侵权行为指的是什么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并没有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共同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
    2023-05-03
    111人看过
  • 共同挪用资金数额如何定
    共同挪用资金,数额规定:其一,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除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以外的其他一般合法性活动的,如果每次挪用都在三个月以内归还的,自然不成立犯罪,也就不涉及犯罪数额的计算;但如果是连续挪用,即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一次挪用的资金,则其数额应以最后一次未归还的实际数额计算。其二,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除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以外的其他一般合法性活动的,应将其多次挪用的数额相加来认定行为人挪用资金的数额,但其中挪用时间未超过三个月的,挪用数额不相加。至于挪用的时间,应按照各次挪用的时间计算。其三,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由于这两种情形在犯罪的成立上没有挪用时间的限制,因此,应当分别将多次挪用的数额相加来计算挪用数额。其四,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并将挪用的资金用于《刑法》第272条第1款所规定的两种以上的用途的,如果其中只有一种行为构成了犯罪,
    2023-06-18
    165人看过
  • 故意犯罪中的行为个数如何确定
    行为是刑法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刑法所规制的行为在主观上要有行为人的内心意志进行支配,同时在外部动作上还要表现出社会危害性。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中,若逃逸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且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时,逃逸人就有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可能。相关法律知识:行为个数的确定可分四种情形进行分析:第一种情形:行为人在两个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只实施了一个外部动作,应当看成两个行为。此情形下,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没有造成危害结果,那么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未遂行为。如果只有一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和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既遂。如:行为人基于A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和B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实施了C动作,那么A种罪过和C动作结合就构成了一种危害行为,而B种罪过和C动作结合,就构成了另一种危害行为。第二种情形:行为人在
    2023-05-04
    368人看过
  • 抢劫罪的犯罪数额的确定
    抢劫罪的犯罪数额:行为人抢劫公私财产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可以认定为抢劫罪中的抢劫数额巨大。如果抢劫巨大的,可以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怎么对抢劫罪的数额认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二)抢劫罪中关于数额的标准一般是:1、500--2000元是数额较大;2、5千--2万元是数额巨大;3、3万--10万是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
    2023-08-08
    460人看过
  •  如何确定非法经营罪的数额?
    该段内容描述了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时应当受到追诉的情形和追诉标准。个人或单位若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就应当受到追诉。而若具有特定情形之一,则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包括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期刊一万五千本或图书五千册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个人或单位如果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且涉嫌以下情形之一,就应当受到追诉: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1)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3)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
    2023-09-07
    326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一、侵犯商标权如何确定赔偿数额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对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有明确规定。依据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侵犯商标权的最高赔偿数额是多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三、侵犯商标权罪是
    2023-06-16
    12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数
    词条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罪数
    相关咨询
    • 共同贪污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共同贪污犯罪中的数额是否按照个人数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共同贪污犯罪中,是按照共同贪污的总额定罪处罚,还是按照事后分赃个人所得的数额定罪处罚?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这一规定表明,只有对贪污集团的首要犯罪分子和情节严
    • 如何确定共同受贿罪是数额犯还是行为犯?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共同受贿案件中个人数额的认定要根据所有受贿数额确定个人受贿的数额,进而作为量刑的依据。受贿罪是数额犯。
    • 如何进行共同犯罪数额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1
      有的是以分赃金额定罪处罚的,有的地是对各共犯按参与犯罪的金额定罪处罚。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共同犯罪中是否把犯罪全部数额作为各个共犯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且争议较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迥然不同的做法。
    • 共同受贿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贪污数额如何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6
      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贪污罪以“个人犯罪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以个人贪污数额作为处罚的标准,是不存在太多问题的。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刑罚的适用与单独犯罪相比要复杂得多。实践中,有的同行从字面含义出发,将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理解“个人所得数额”,即“个人分赃数额”,似乎可能造成刑罚适用上的偏差。
    • 故意毁坏共有财物如何确定犯罪数额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7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共或者他人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行为人毁坏自己的财物的,不能构成本罪。但是如果毁坏自己财物的行为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特征时,应以其他犯罪论处。如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危及公共安全时,依法应当以放火罪定罪处罚;毁坏《刑法》特别保护的公私财物(如毁坏电力设施、电信设备等特殊财物),依法应当按照《刑法》的特别规定处理,不以本罪论处。 对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