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特殊职务作品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09:00:12 321 人看过

一、知识产权特殊职务作品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特殊职务作品的类型有两种,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特殊职务作品仅仅是指以下两种作品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其中提供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为创作专门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2)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三、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各一份;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力度是非常的强烈的,这也就意味着确实是存在着很多的知识侵权的情况,比如说有一些是属于特殊职务作品,应当是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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