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破产与银行债权处理
目前,我国有相当比例的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已被宣告破产或面临破产。由于破产制度方兴未艾,还很不完善,特别是缺乏有效的破产预警系统,致使企业破产还债率极低,有时甚至"无产可破",给债权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其中损失最大的一般为国家专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这也是破产法实施艰难的原因之一。
企业(债务人)破产时,对于有关银行债权的处理方式,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曾一度将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作为优先债权行使。
至1991年新的民事诉讼法颁布后,才改为和破产法一致的规定,即将银行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受偿。但至今,对此问题的争论并未平息。有的学者认为银行贷款涉及到国家利益,如果不能作为优先受偿的破产债权,将使国家利润受损。故此应将银行贷款所生的债权列为优先于第三顺序的债权受偿。有的学者认为若让银行债权优先受偿,则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平等原则相悖。
在笔者看来,新民事诉讼法和破产法规定较为合理。首先,银行、信用社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货币的经济实体,是普通的民事主体,与其他经济组织进行信贷时,是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为基础的。它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不应享有任何特权,当然在债务清偿时,也没有理由比其他普通债权优先受偿。其次,从银行机制转轨要求来看,应当便银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人发展之需,这样规定,有助于促使银行和信用社进行信贷活动时充分考虑到贷款方的资信能力,并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各种担保,从而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民事纠纷发生,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2目前清偿银行债权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确立,体系还很不完善,加之我国银行正处于转轨阶段,致使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遇到一些棘手问题,债权人权益受到侵犯,目前已达到危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地步。
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破产前违法处理财产,使破产企业无产可破;[3]
(2)破产程序中火中取栗,坐吃山空,大发"厂难财";
(3)造假账,过多支取工资和生活保证金,"一方面减少真正的债主的清偿数额,作为破产人日后的资本;一方面也操纵了债权人数目和债权的数额,以便通过他们的协议书"[4]
(4)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破产程序中外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5)"担保"不兑现,债权不能实现,一种为政府担保,常以无以担保而拒绝,一种为政府主管部门让效益好的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常因企业被迫于政府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而无效[5]
(6)银行的债权损失极为严重,专业银行估计,目前我国的2.4万亿信贷资金存量中,有近4000亿元属于呆滞资金,约占16.7%。一旦企业破产,损失最大的无疑是银行,银行信贷资金中有60-70%来自居民储蓄,损失过大将影响银行信誉,甚至危及社会安全。
-
破产清算银行抵押债权是否有优先权
340人看过
-
破产清算银行抵押债权是否有优先权
110人看过
-
破产债权优先受偿
114人看过
-
企业破产优先债权
189人看过
-
破产清算优先债权
110人看过
-
什么优先权债务优先银行贷款
439人看过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
破产XX银行抵押债权是否有优先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0破产清算银行抵押债权是有优先权的,公司破产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再对破产财产分配,最后是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
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0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
-
破产XX银行抵押债权是否有优先权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7《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破产担保债权的优先性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0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
-
债权顺序破产优先债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2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