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是拆迁红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8:00:32 303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拆迁红线

拆迁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红线外范围如何确定
    一、征地拆迁红线外范围如何确定关于征地征收红线的确立,须依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所划定的规划用地红线范畴为准绳。若有拆迁需求涉及跨越红线范围,则应由负责房屋拆迁事务的管理机构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并确定具体事项。一旦拆迁范围得以明确,在此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特定行为。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包括获取相关审批文件、制定详尽的拆迁计划和方案、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公告通告、实施冻结措施、签署相关协议、发放补偿款项以及最终完成房屋拆除等环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征地拆迁补偿多付了可以追回吗当面临征地土地补偿款的问题时,若因过多支付产生了超
    2024-05-19
    363人看过
  • 拆迁红线的实施与监督
    拆迁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有哪些生态红线划定标准如下:1、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是指生态空间占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其中有一些特别重要、特别敏感、对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和国家生态安全举足轻重的区域需要加以特殊保护;2、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生态空间里一些特殊重要的区域用一根线圈起来,形成保护区域。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保障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
    2023-07-03
    298人看过
  • 高速征地是红线外不用拆迁吗
    一、高速征地是红线外不用拆迁吗若某处房产建造时间早于高速公路通车之日,则只需其地理位置位于高速公路征地规划红线之外,便无需被征收拆迁,继续保留其合法权益。反之,若该房产建成时间晚于高速公路通车之日,则房屋必须遵循相关法规规定,远离高速公路红线至少30米以外进行修建。通常情况下,高速公路与民居之间应保持至少30米的安全距离。根据《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应确保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关于高速公路的具体规定,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延伸,高速公路的标准为不少于30米。在此区域内,红线外侧的房产并不一定需要进行拆迁;但若对交通安全行驶或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可通过与公路建设及管理部门进行协商,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或实施拆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
    2024-05-01
    357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拆迁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的行为。法律规定其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交付土地。一、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是什么呢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
    2023-03-20
    398人看过
  • 怎样查到房屋是否在拆迁红线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被拆迁方应依据房屋征收部公布的相关方案进行自我评估与判断,确定该房屋是否处于此次拆迁的红线区域之内。倘若在此过程中,被发现或者察觉到发生了不合法的行为,受影响的各方应该积极地对其进行举证与揭发。而发布拆迁公告的重要意义在于,使每位被拆迁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拆迁的原委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背后的理念与道理,所有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都应该接受并服从城市规划及城区改建的目标原则,进而确保被拆迁者能在既定的搬迁期内妥善地完成整个搬迁过程。鉴于房屋拆迁所触及的被拆迁对象数量庞大,因此,有必要以广泛且细致的方式在拆迁范围内发布相应公示,以便每位被拆迁者都能够清晰地知晓拆迁的各项细节事宜,以确保他们在进行拆迁的前期准备时,能够做到万无一失。同时,拆迁公告应当充分涵盖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责任人等各类涉及到被拆迁者的相关内容,使他们明确自身在整个拆迁活动中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义务。除此之
    2024-05-02
    363人看过
  • 高铁拆迁的红线范围是多少呢?
    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铁路线路安全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能否抵押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不能抵押。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
    2023-08-15
    352人看过
  • 拆迁拆迁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拆迁补偿条件和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为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关于补偿标准,各地各拆迁的项目有所不同。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3-15
    213人看过
  • 高铁拆迁红线外多少米必须拆
    高铁拆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高铁拆迁需要看拆迁的红线范围图,在红线范围图里的房屋和土地是要被征收的。不同地区规划不一样,拆迁范围也不一样,但一般村里都要15m以上。大多数城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50米范围都是绿化带。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已在红线内的房子多久会拆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所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
    2023-08-11
    238人看过
  • 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
    一、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需要看具体的拆迁方案如何规定。对河道进行整治的,在多大的范围内的房屋一定要要依据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而定,在征收方案范围内的房屋都需要拆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
    2023-04-30
    314人看过
  • 在征地红线外侧会拆迁吗
    一、在征地红线外侧会拆迁吗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拆除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才可能面临征收和拆除的命运。而在房屋征收范围以外的区域,则无需进行相关的登记和拆除工作。所谓的拆迁红线,即是被拆毁建筑占用土地的境界范围,通常以实体红线来明确标示。红线图则是由规划管理局精心制定的项目建筑总平面设计图,或者说是由城市规范管理部门权威确认的项目建筑总体用地规模的示意图形,其中,红色的线条就是用以描绘建筑物边界外沿界限的标志,也就是实际可用土地的边界地图。建筑红线通常是建筑物所占据土地的界限,采用实体红线来表示;对于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阳台的建筑,则用虚红线来表示,这意味着底层并不占用土地资源。它还有另一个名称——“建筑控制线”,这是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用于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例如外墙、台阶等)与街道相邻一侧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都必须严格遵守建筑
    2024-07-18
    113人看过
  • 房屋搬迁红线外是什么意思
    房屋搬迁红线外是指红线外的房屋建筑不能强制拆迁。搬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搬迁红线内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更名等行为,搬迁红线外的房屋不能进行强制拆迁或强制搬迁等行为。房屋搬迁补偿款发放的流程是什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具体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视拆迁面积、单位的大小、双方协议的约定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
    2023-08-11
    445人看过
  • 当房子被列入拆迁红线时,要拆迁多久
    1、当房屋被列入拆迁红线时,要拆迁多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房屋何时列入拆迁红线以及何时拆迁都没有明确规定。通常,在签订拆迁补偿方案后,拆迁安置应在一年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订立补偿协议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2023-05-31
    157人看过
  • 房屋没纳入拆迁红线内,能否申请拆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没有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是不会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一、房屋拆迁评估流程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前期洽谈、现场勘察。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第二个阶段:签
    2023-02-23
    172人看过
  • 拆迁法律是否超越了法律规定?
    依照立法法第8条6项:“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第9条又加以补充到:“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而第10条2款又进一步补充规定:“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条例》第7条是关于许可房屋拆迁的重要条款,该条称:“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其中第三项“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颇令人费解。既为拆迁,则该房屋必然有所
    2023-07-04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拆迁红线变更条件有什么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8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其次,无论是过去的拆迁,还是现在的征收,都有一个划定红线的时间,也就是确认征收范围,范围确定后有很多事情就不能再进行了,否则法律不予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
    • 拆迁红线范围内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5-17
      拆迁红线范围内是指依据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首先,这里的“红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红线。红线是指已经发布拆迁公告之后,正式确定要推进拆迁项目之后的拆迁范围。
    • 拆迁红线组施工红线未到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1
      当时就该毗连房是否书面约定是送的种花露台,对方现在是什么态度?
    • 拆迁是否有法律对我的房屋建设红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一、拆迁红线穿过我的房屋,只拆一部分这合法吗 房屋只拆迁一半是不合理的,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要整体拆迁,拆迁一半房屋会造成房屋无法居住。 农村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的,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房屋是属于不动产,不能只征收一部分的,应该整体征收。这不光是对于法律原则的正确理解,也是对于公民利益的保护。 二、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
    • 为什么国家规定高速公路红线最近是不是要拆迁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高速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必须征收,但是否拆迁取决于具体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