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除离婚问题的其他方面是否存在特别授权代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8:25:44 187 人看过

离婚案件除离婚问题外,还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当事人双方就离婚问题没有争议,那么,在其他问题的处理中,代理人是否能够代理当事人处理相关实体权利?

笔者认为,离婚案件全案不适用特别授权代理为宜,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离婚案件中,离婚与否的问题是典型的人身关系问题,与当事人密切相关,因此由当事人亲自处理为宜。且如果离婚与否如果能够由代理人代理处分,代理本身存在的表见代理、恶意代理等问题将对当事人乃至全社会造成巨大的危险。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只有当事人才最了解财产的价值和意义,法庭一般在分配上也做不到绝对平均,因此在分配中也需要当事人自己表达意志。

第三,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虽然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仍然不能排除当事人自愿协商和变更抚养权,不能在当事人意志之外,由代理人表态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这样将造成对子女权益的侵害,也不利于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的执行。

在具体案件实践中,由于不理解离婚案件代理权的特殊性,出现了当事人缺席又没有出具书面意见的情况下的离婚调解和判决,或者当事人缺席法庭无法判决,到处寻找当事人询问其关于离婚意见的情况,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因此,我们要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审判实践结合起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离婚案件离婚问题是否存在特别授权代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本条应分为两个部分加以理解,一是离婚案件不论是否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当庭表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二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即使委托代理人,也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民诉意见对离婚案件代理权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即诉讼代理人不能在没有当事人表态的情况下参加法庭调解。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法律作出了特殊规定,原则上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处分权利,但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到庭,却不必由法定代理人出据书面意见,而由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仍然没有规定可以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委托的权利,而是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因此,离婚问题从法律的规定上看,不存在特别授权代理。

从司法实务上看,法院判断离婚案件能否达到离婚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只有当事人最有发言权,如果能够由代理人代理其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对双方当事人均不甚合理,尤其对对方当事人来说,更容易引起矛盾激化。所以,离婚案件不应适用特别授权代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妻子离婚后,老赖是否面临着其他问题?
    为了限制开支,老赖们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包括在二等舱位及以上乘坐交通工具、限制高消费场所、报批或许可购买不动产等。他们的子女也会受到这些规定的影响,包括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老赖离婚对妻子没有直接影响,主要影响是他们的子女。为了限制他们的开支,老赖们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他们只能选择二等舱位及以上的航班、列车、船票。2.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时,只能限制在某些特定区域和时间内。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时,需要报批或许可。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时,需要报批或许可。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时,需要报批或许可。6.旅游、度假时,只能限制在特定区域和时间内,并遵守相关规定。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时,需要报批或许可。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需要报批或许可。9.乘坐G字
    2023-11-28
    344人看过
  • 涉外婚姻中存在的心理问题
    现今社会存在许多涉外婚姻,涉外婚姻也和国内的婚姻一样存在着夫妻间的心理障碍,这种心理障碍是怎么产生的是否与国内婚姻夫妻之间心理障碍相同呢?专家研究分析:涉外婚姻产生的心理问题原因1、缺乏良好的婚姻基础。涉外婚姻中以真诚相爱为前提的逐步增加,但是无法否认的是,有一定数量的涉外婚姻是带有较强的功利色彩的,有的是相中了中国姑娘的美貌,有的是看上了外国人的腰包,也有的是以嫁一个外国佬为荣的畸形心态。这些婚姻动机是很难建立和谐幸福的婚姻关系的。当婚姻外衣上的虚幻光环褪去,互相不适应的问题就很快暴露出来。2、文化差异导致心理适应困难。宏观层面看,各国在社会制度、文化环境、国际时差、语言、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家庭制度、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从微观层面看,生活节奏,生活习性,工作规律等,各国间有一定的不同。3、夫妻双方的个体差异。包括各人的信仰、兴趣、气质、价值观、能力、性观念、性技术等,这些差异如果太多
    2023-04-22
    462人看过
  • 能否通过特别授权解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问题?
    离婚以后的财产纠纷案件是可以特别授权的。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除了一般代理权限以外,尚具有代理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处理直接做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我国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因此,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进行涉及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行为和其他一些重要的诉讼行为时,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哪些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
    2023-07-03
    346人看过
  •  特别授权离婚是否可以判离?
    这段文字讲述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出庭的规定。当事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见,除非因特殊情况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即使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或代其表示离婚与否。因此,离婚问题从法律的规定上看,不存在特别授权代理。如果有离婚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除了不能表达自己的意见之外,都应当出庭。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并且委托了代理人参加诉讼,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因此,离婚问题从法律的规定上看,不存在特别授权代理。 【 离 婚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出 庭 要 求 】离婚法律关系主体出庭要求是指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出庭参加诉讼。根据我国《民法
    2023-09-03
    246人看过
  • 涉外婚姻解体的原因及涉外婚姻案件存在的问题
    我们涉外婚姻的业务有二块,其一,涉外结婚咨询;其二,涉外离婚咨询与代理。涉外结婚咨询方面,是我们新近推出来的一项业务。推出此项服务的原因在于,随着涉外结婚人数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希望了解自己缔结的涉外婚姻关系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移民、财产、亲权、抚养、离婚风险等各个方面,当事人希望了解所涉国家民法典律与中国法律的不同,从而做到心理有数,在日后婚姻关系的处理中有所准备。目前,此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国籍或绿卡或永久居住权的取得、结婚后财产的分配与处理、面临离婚时可能遇到的问题等。涉外离婚咨询与代理是我们的强项,也是我们主要的涉外业务。今年元月至8月,我们共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及非诉事务19起,接待来访咨询40余次,回复各类涉外婚姻咨询300余个。就目前我们所述的涉外离婚案件,一般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国外(包括港、澳、台),或婚姻关系的缔结地在国外的情况。绝大部分案件一方是持中国护照的公民(留学生、持
    2023-06-14
    348人看过
  • 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存在的问题
    1、当事人举证证据不足。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目前这类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大多只有结婚证、户籍证明、村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只证明了夫妻关系存在,不能足以证明下落不明的事实。其中,村委会证明很容易获得,证明效力较低;根据证据规则,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然而证人大多提供证言,不愿出庭作证,即使出庭作证,也因有利害关系,而降低了证明效力,致使证据不充分,法院如果据此作出判决,显得依据不足,可能损害缺席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往往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如果不予采信,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无法保障。2、当事人收集证据困难。下落不明人的近亲属作证是证明下落不明的有力证据,但其近亲属一般不愿证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更不会出庭作证。同时,公安机关也不愿出据有关“下落不明”的证明,当事人难以收集这方面的证据。3、公告送达效果不理想,存在送而不达现象。根据法律规定,公告登报,在程序上
    2023-03-11
    152人看过
  • 特别授权代理是否有权解除收养诉讼?
    解除收养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是如果被告人有扶养扶养义务,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即使委托律师,也应当亲自出庭参加审判。当事人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双方达成协议的,需要一并向办理收养手续的民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一方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当事人不得出庭。诉讼解除收养程序诉讼解除收养程序,即收养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或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多发生于仅单方要求解除的情况。虽然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对财产或生活有争议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
    2023-07-01
    305人看过
  • 试析农民工婚姻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近年来,农民工离婚率呈急速上升趋势。以河南省杞县为例,2001年该县审结离婚案件408起,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有276起,占67.62002年审结离婚案件416起,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305起,占73.32003年审结451起,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354起,占78%。江苏省宿迁市两级法院2004年一二月份共受理离婚案件1495起,涉及外出务工青年的占90%以上。怀远县2003年受理离婚案551起,2004年1月至9月比2003年同期上升5.5%,占同期离婚案件的85%,居各类案件之首口1。离婚案件过多导致单亲家庭增多、再婚困难、抢夺财产、争养子女、规避债务、甚至诱发恶性事件等社会问题,成为影响家庭安定、社会和谐的一个严重隐患。一、农民工婚姻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农民工婚姻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婚姻当事人的因素,也不排除社会因素的影响,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地分居的生活方式使家庭弱化
    2023-06-07
    74人看过
  •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其他问题
    1、司法工作者在职务范围内讲述、剖析犯罪方法构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不构成犯罪。因为这是司法工作者的职务,是为了案件更好的快速的侦查。2、体育工作者问他人传授健身、防身的武术构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不构成犯罪。因为健身,防身的武术是为了人身的健康得到保障,并没有故意的犯罪,破坏社会秩序。3、传授解锁的方法和技巧属于传授犯罪方法罪,那教他人修配钥匙的技术呢?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处于犯罪意图,就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如果是为了谋生就业,就是合法行为。一、传授犯罪方法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司法工作者在职务范围内讲述、剖析犯罪方法构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不构成犯罪。因为这是司法工作者的职务,是为了案件更好的快速的侦查。2、体育工作者问他人传授健身、防身的武术构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不构成犯罪。因为健身,防身的武术是为了人身的健康得到保障,并没有故意的犯罪,破坏社会秩序。3、传授解锁的方法和技巧属于传
    2023-03-22
    214人看过
  • 自诉案与特别授权代理
    问:有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已经打了两年,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发回重审。现在因自诉人有事,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吗?(千金难买牛回头我不需再犹豫)志愿团专家: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诉讼分两类:一是检察机关经审查所依法提起的公诉案件,二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的自诉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诉法还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我国民诉法又规定,民事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事项和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特别授权内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但是,民诉法司法解释又明确规定,在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则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也就是说,在授权委托书上仅写全权代理
    2023-06-08
    262人看过
  • 婚姻后是否存在离婚可能?
    结婚后当然可以离婚。婚姻是自由的,当然离婚也是自由的。可以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夫妻俩协议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达不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主张离婚一方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只要有法院认可的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一般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抑郁症可以离婚吗?抑郁症可以离婚。如果双方都有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且协议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患有抑郁症,也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为区分的界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023-07-06
    164人看过
  • 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一、购房过程中属于无效合同有什么购房过程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二、什么情况下退房不用支付违约金(一)购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购房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形:1
    2023-03-12
    495人看过
  • 离婚是否存在债务追究问题?
    离婚依然追究债务。离婚后的债务追究体现为夫妻离婚后,夫妻各自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夫妻为双方共同生活或由于履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一、婚前债务婚后必须共同承担吗一方婚前的债务,配偶不用承担。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下面简单介绍下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1)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个人债务: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23-02-22
    58人看过
  • 面对对方在婚姻期间隐瞒财产的离婚问题,应该怎样处理?
    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法院将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匿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让、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1、及时制止,聘请律师协助。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应该共同清理汇总夫妻共同财产数目。若发现一方擅自处理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必要时要尽快聘请律师协助处理。2、申请财产保全。提起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
    2023-07-02
    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离婚纠纷代理权怎么确认,离婚是否存在特别授权代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
    • 离婚案件指的是谁特别授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件越来越复杂,离婚案件中的代理权限在司法实践中普遍不适合特别授权代理。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辩论、申请回避、财产保全等诉讼行为,即程序性诉讼行为,无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特别授权,代理人不仅有一般授权权限,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上诉,即有权处
    • 哪些案件不能特别授权代理,除了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刑事案件以及必须本人亲自出庭参与的诉讼活动才能审理的案件。一般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代理人出庭的,授权委托书上可以写一般代理,也可以写特别授权,但必须写明具体授权项目,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提起上诉,进行和解、调解,接收法律文书。建议您特别代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但前提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特别授权给您,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离婚诉讼当事人一般应当出庭,确实无法出庭的,应当书面告
    • 离婚案件中,代理人能否适用特别授权的原则?以及代理是否适用此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离婚案件除离婚问题外,还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当事人双方就离婚问题没有争议,那么,在其他问题的处理中,代理人是否能够代理当事人处理相关实体权利 笔者认为,离婚案件全案不适用特别授权代理为宜,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离婚案件中,离婚与否的问题是典型的人身关系问题,与当事人密切相关,因此由当事人亲自处理为宜。且如果离婚与否如果能够由代理人代理处分,代理本身存在的表见代理、恶意代理等问
    • 离婚纠纷律师可以做特别授权代理人吗,离婚案件律师可以特别代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8
      这种情况不可以的。离婚纠纷,涉及个人权利,律师是不可能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这条的理解:二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即使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