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相关法条
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间接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执行罚:执行罚是间接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为促使其履行义务而对其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措施。
(二)直接执行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
"恢复强制执行措施"
152人看过
-
恢复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多久执行完毕?
177人看过
-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如何恢复执行
112人看过
-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指令案件
358人看过
-
责令恢复原状能否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212人看过
-
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执行状态?
485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恢复原状如何强制执行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你哈,恢复原状如何强制执行在我国法律中有着明确规定。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
如何进行强制执行和申请恢复执行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27根据《执行解释》第32条,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被执行的财产可能涉及以下几类: 1. 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等财产。 2.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 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 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 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此外,根据《执行解释》第32条,人民法院还可以对没有还款能力或者不愿意还款的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
-
执行强制措施如何重新恢复执行?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若出现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在强制执行程序结束后,如何进行强制执行恢复?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若出现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法院强制执行中止后如何进行恢复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