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55:04 307 人看过

很多公司认为,依据原劳动部于1995年8月日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虽然入职了本公司,但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身份仍是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律师解答: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005年5月5日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了确定劳动关系的实质条件为:(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双方符合实质条件,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依《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依法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排除未毕业大学生的劳动权利。至于《意见》第十二条所涉情形仅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获取一定劳务报酬的情况,属于勤工助学,用人单位擅自认为大学生入职就是勤工俭学是不对的。这不同于正常就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什么关系呢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所建立起来的劳务合作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法人的用人单位和被用人单位雇用的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1、在岗劳动者;2、非在岗劳动者(包括: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的、在医疗期内的、职工外借的、带薪上学的、尚未办理完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等)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由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能够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人格主体地位,享有人身自由,二是按照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不得不向生产资料所有者让渡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
    2023-04-16
    57人看过
  • 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建筑工人劳动关系吗?
    一、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
    2023-04-28
    469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标准:第一,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劳动者在同一时期跟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对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有法律风险。2、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3、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4、双重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律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
    2023-07-05
    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投诉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争议民事诉讼(范本)原告:***,男,1980年5月15日出生,汉族,居住在湖北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p>被告:******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街号,负责人:****职务:总经理,电话:************************************************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2005年1月至2010年7月期间共计******元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2.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元3.要求被告退还原告的风险基金和管理费******元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在******************************************************
    2023-05-07
    136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怎样可以证明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以下凭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要收集的证据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加大了很多。然而在现实中,一方面是一些劳动力流动比较大的企业(如建筑行业企业、加工行业企业)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很多企业虽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手中一份。这些都造成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必须先收集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然而由于劳动者在先前防范风险的意识较为淡薄,等到争议真正发生以后再想要收集和固定证据的时候,很多可以
    2023-08-05
    243人看过
  • 其他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
    目前法律上对双重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有些冲突。但就个别条款分析推断出的是不认可,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可搜集以下凭证证明:(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
    2023-07-06
    52人看过
  • 退休后能否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退休后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退休人员丧失劳动主体地位,不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退休后可否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退休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但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期限、劳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劳务报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虽然劳务合同的法定形式多样化,但涉及劳动主体的劳
    2023-07-27
    489人看过
  • 已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会怎样呢?
    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一个协议,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对于用人单位会有什么问题,会怎样呢?一、相关法律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023-06-09
    219人看过
  • 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关系吗?
    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发展,各条法律也都在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其中劳动法中就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吗?按照规定,劳动关系确定的时间是自用工当日算起。法律依据: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应当订立。已建立,未同时订立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劳动关系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法律特征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
    2023-04-29
    198人看过
  • 在校生劳动关系能否可以建立
    大学生在校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大学生主要是全日制学校的大学生,除极个别例外情况,基本上已经年满16周岁,特别是大三大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由于社会需求、个人发展、就业压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离校之前就已经入职用人单位的情况屡见不鲜。我们国家对劳动者具有特殊的保护,此类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都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一)、《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二)、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1.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2.劳动者在应聘时应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明知对方系尚未毕业的学生的
    2023-02-19
    380人看过
  • 在校学生兼职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从2014年1月初起,在校大学生小魏便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附近的一家单位兼职,但与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月底,单位突然通知小魏领取工资走人,以后不要来了,甚至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小魏认为,自己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刚好超过了一年,单位不仅无权将自己赶走,且必须视为已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11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劳动仲裁结果却驳回了小魏的请求。点评:仲裁结果并无不当。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已分别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
    2023-06-08
    328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通过怎样的方式建立的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一、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享受相关待遇吗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可依照有关劳动法规享受应有待遇。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本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三、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法律关系是: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2023-03-20
    159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能否向职工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
    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能否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的复函》(粤劳社函经〔2000〕239号)的答复,经征求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意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没有依据。一、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
    2023-06-23
    42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并不是很容易就区分清楚。《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劳动关系的认定产生一定的困难。由于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民事雇佣关系来规避其劳动法上的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
    2023-06-05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7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或者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四、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 用人单位可以与小时工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否可以同时订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小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这里,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法律并未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般来讲,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由于时间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余,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后,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实际上是全日制用工下
    • 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勤工助学与实习的区别。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其他用人单位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不能。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