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英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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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是指出口商在将商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按照目标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海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并完成相关手续的过程。这包括提交必要的出口申报文件、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支付关税和其他费用等。出口报关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出口商品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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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报关程序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1-06-30进口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审价、缴税、放行五个阶段。 进口货物的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3)进口货物许可证 4)检验检疫证 5)进口货物批准单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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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报关流程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41、将客户提供的到货通知书、提单或电放提单交换单费、码头费等,换取进口提单。(请注意,客户提供的是HBL还是MBL。)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的文件1)必要的文件: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检验委托书各一份。2)如果是木质包装箱,需要提供熏蒸证明和盖IPPC章节已经消毒杀虫。3)不同产品所需的特殊文件准备齐全。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的优惠产地证明。3、进口申报后,如果需要海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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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报关报关流程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1、收货:进口商或海外公司通过电话或传真通知货物即将通关,并提交通关文件。委托人应当向货运代理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2、报关:报关人员在收到报关文件后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交给海关进行报关。3、纳税:海关审查无误后,自动提交进口关税申报单和增值税申报单,客户直接纳税,或由货运代理代理代理纳税。进口关闭货物,按货物运输指运输地海关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4、检查:纳税后等待海关进一步指示。海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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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制制程序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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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报关流程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现在进口货物都需要报关。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那么进口货物报关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