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2、国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
3、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所有财产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土地使用者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
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
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7、铁路、公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土地。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由于大多数人选择外出工作,家里老人由于年纪过大,已经不能承担过重的劳务活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的土地荒废或者是弃用。那么对于这些土地怎样处理等问题,也就涉及到文章的知识要点,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简单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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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后果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怎么补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 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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