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企业能否有外国股东
根据中国公司法,外国股东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香港的外国人和中国居民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中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应持有中国境内的住宅。澳门、台湾地区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国人和香港居民》的规定承担有限责任。澳门和台湾地区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形式由投资者按照不同的标准协商,公司股东可分为以下几类:,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无论实际出资情况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我们将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簿上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虽然他们实际出资并认购了公司的数额或者股份。隐名股东又称隐名投资者和实际投资者。记名股东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其出资额与注册登记状况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可分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股东根据股东的身份。法人股东是指享有股东权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性法人、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普通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按照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和条件分为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创始股东是指组织、设立公司、签订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的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称为原始股东。普通股东,是指因出资、继承或者赠与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的股东,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根据股东的数量和影响可以分为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者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决议和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股东可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关概念第三,股东的相关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滥用股东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股东对公司来说尤为重要。只要合理合法,境内外股东都可以成为公司的一部分。因此,公司内部事务必须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有何规定
隐名股东如何退出投资
-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11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能否让中国公民成为股东
167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股东能否是个人?
189人看过
-
国有独资企业设立股东会吗
364人看过
-
股东是国外的是不是属于外资企业
341人看过
-
中国的自然人能否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个人股东
143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外资企业股东是股东的国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2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国有企业要执行国家计划经济政策,担负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
-
股东是外国人属于外资企业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4-04-28投资者是外国人,法定代表人是中国人,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如果1个股东是外国人1个是中国人,也是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
-
中国公民能否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9依照中国目前的法律,设立外商投资的公司,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能以股东身份直接与外商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公司。 中国自然人要想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以有两种变通的办法: 一种办法是先注册一个公司,该中国自然人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先成立一个企业,然后再以该企业的名义与外商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另外一种变通的方法是股权并购。
-
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股权能直接转给自然人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0先生/女士:提交的问题是“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股权能直接转给自然人吗”,简要回复如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第二十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从以上法律
-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除名股东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31、即便合资合同及章程约定,“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但该约定并不免除董事会通知人通知全体董事参加董事会的义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关于股东除名权的适用,可以限制被除名股东的表决权,但不应排除被除名股东接受会议通知、参加会议和对其未出资理由进行申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