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争议案件该由哪种法院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1 01:12:35 431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争议案件该由哪种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不当得利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成立条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三、不当得利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需要看该不当得利的用途,共同债务的内容有: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6.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的处理,应该依照夫妻的离婚方式,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也就相应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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