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6:10:18 406 人看过

公司破产之后,破产的债权是一个重要点。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就不能获取公平受偿的债务权利。

那么我们先了解一下破产债权的范围。

公司破产宣告前的几种情况。一是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放弃了优先接受偿还的债权,二是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的物品价值是低于、不够债权总额的,不能接受偿还的债权,三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例如:A公司在破产之前向B公司借了100万。那么B公司对A公司来说,有100万的债权。当A公司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的放弃这个部分资产,或者这个部分资产低于担保额,这部分的资产就是B公司的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又是如何的呢?

破产清偿的顺序,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处置时的先后的排序。

中国的企业破产法中明确的规定,破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对应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需要交纳的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照清偿的排序,一一按顺序分配,上一个位次的债权问题全部解决清偿之后,才能轮到下一个位次的债权问题进行解决处理。上一个未全部解决之前,后面的不会给予解决分配。如果同一位次的多个债权,按照比例分配处置,如果不能清偿的,也是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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