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是直接证据,因为借据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注意事项为借据中约定的借款用途要合法,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应当是法定全名,约定的借款利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等。
一、贷款公司贷款要收手续费吗?有客服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借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借款数额(用汉字大写)、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等。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对借贷利率的确定。自然人在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二、民间借款借据如何写
民间借款借据应按照以下标准写: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应明确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贷款利息要写清楚,年利率或月利率要明确,最终贷款利息总额要约定。
三、民事债务纠纷诉讼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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