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工伤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4:23:04 80 人看过

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劳务关系上班猝死怎么赔偿?

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常认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中脑震荡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若构成脑震荡的,适用的赔偿标准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劳务关系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

劳务关系中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赔偿误工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退休后再次就业工伤如何认定
    退休后再次就业就不能认定工伤了。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
    2023-03-21
    108人看过
  • 退休人员再就职辞职有补偿吗
    退休人员退休前辞职没有补偿,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补偿,但退休前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一、主动离职属于稳岗补贴范围吗1、一人离职达不到领取稳岗补贴的条件,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2、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
    2023-03-06
    180人看过
  • 就业人员怎样认定工伤赔偿
    一、就业人员怎样认定工伤赔偿首先嘛,如果你是因为工伤请了病假,那在这段时间里,你原来上班时的钱和福利,都是要有的哦!其次呢,如果你在公司的时候受伤了,那治疗期间你吃的饭钱就得看你们公司怎么弄啦,通常来说他们会给出差时的住宿补贴的70%给你当作餐补。再然后呢,你住在哪儿,生活能不能自理,这些都会影响到你的护理费用。这个费用呢,要看你所在的地方,去年大家赚的平均工资是多少,然后根据这个来算出你应该拿到的百分比。最后还有一些别的事情,比如说,你的病假最多只能有12个月,如果你的病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话,可能会被允许多休息几个月,但是也不能超过12个月哦。等你的伤好了,或者说你的病假到期了,你就不能再拿原来的工资了,而是要按照我们这一章说的那些规定,去享受你的伤残待遇。如果你的病还没好,或者你的生活还是不能自理,那你在病假的最后几个月里,还是可以继续享受我们的工伤医疗待遇的。如果你在病假期里需
    2024-07-28
    300人看过
  • 退休工人再就业是否有收入?
    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用人应该以发人民币的形式按照合同的条约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应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更不应该无故拖欠发工资的时间。应按照合同来定期发放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好的工资,用人单位按时发放给员工才是正规的做法。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退休职工住院有次报销吗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报销条件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
    2023-07-03
    363人看过
  • 退休再就业出事故是否算工伤
    案例62岁的王老伯退休后受聘于某公司担任环保工人一职,一次在赶去上班的途中不慎遭遇车祸身亡。在事故肇事方作出赔偿之后,老伯家属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遭拒,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近日,从化法院作出判决,认为王老伯与该公司形成劳务关系,公司应当赔偿55000余元给王老伯的家属。据了解,王老伯退休后,于2014年3月1日入职从化区某环保公司,担任环保工人一职,负责增城区某道路的清洁工作。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同年3月28日清晨时分,王老伯在途经增城区107国道与新沙大道交叉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王老伯与肇事司机各负事故同等责任,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3万余元。此后,家属要求王老伯生前供职的单位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被公司拒绝。公司方认为,双方只是劳务关系,因此公司与王老伯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
    2023-11-27
    461人看过
  • 工伤后退休再次就业应该怎样处理
    退休后返聘是不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遭遇事故而受伤,是不属于工伤的。若是用人单位和返聘的员工所签订的返聘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双方签定协议候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返聘职工在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双方发生异议的应该适用于民事法律。老工伤退休后旧病复发怎么办工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适当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看病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赔偿金;企业破产的,在破产的时候清算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具体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2023-07-01
    58人看过
  • 公务员退休后再就业规定
    公务员辞去工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一、公职人员可以做微商吗法律明文规定公务员是不能从事任何营利性质的工作的,包括微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法纪,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情形就包括: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
    2023-02-20
    403人看过
  • 有退休工资再就业怎么算个税
    一、有退休工资再就业怎么算个税有退休工资再就业交个税的方法:根据再就业收入的性质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属于免征税款。二、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如下: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
    2022-12-06
    177人看过
  • 退休人员再就业劳务合同不可少
    杨先生是某企业退休职工,已达退休年龄,且仍在其所在单位享受退休人员保障,他想在找一份工作,提高收入和生活质量,便向网上帮办咨询再就业劳动关系相关事宜。杨先生称自己已在一家连锁酒店工作8个月,但至今未签署任何合同或是协议。每天超负荷工作,没有任何加班费、和其它生活补贴,工资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纳入保护范围,退休人员再就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雇用或劳务合同,明确每月收入,并将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内容约定清楚。有不少老年人为了能找份工作干,未签署协议而盲目就业,让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一旦发生用人单位随意辞退老年人、拖欠或不支付老年人工资、工伤、同工不同酬等现象,劳动部门很难为老年人维权。据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使用人单位与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签
    2023-06-09
    422人看过
  • 如何认定退休后再就业中的工伤
    1、如何认定退休后再就业的工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负伤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要确定离退休人员与本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本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规定范围。因此,享受过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事故中受伤时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人身伤害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二)意外伤害因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的;(三)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失踪的(六)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
    2023-05-31
    318人看过
  • 工伤员工主动离职有没有再就业赔偿?
    一、工伤员工主动离职有没有再就业赔偿?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奖金的发放存在多种形式,如月度奖、季度奖或年终奖等,但奖金发放形式的不同,并不能改变这些奖金属于工资的这一根本属性。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而不只是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手段。不给离职员工发放年终奖完全是一种歧视待遇,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公平也不合法,对于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员工的相应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金。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2023-06-04
    264人看过
  • 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怎样赔偿
    1、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行政机关以员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的,此时可通过司法机关的审理。司法机关认定员工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存在特殊劳动关系的,一般判决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或要求社保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一、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吗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自动终止。司法实践中,判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的依据是《劳动法》和最高法院的相关民事政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法院民一庭在相关答复中提出,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
    2023-03-08
    148人看过
  • 工伤没申报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工伤没申报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工伤没申报就辞退员工是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的赔偿的。工伤未鉴定完成被辞退的,属于非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经济补偿,工作每一年的,支付2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
    2024-02-07
    381人看过
  • 退休人员再就业能享受法定假日吗
    退休本身,就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国家不提倡也不支持退休人员再工作,企业录用这样的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不享受国家的有关各种假日的待遇,一切按照录用的合同为准,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即可。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2023-05-04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退休后再就业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
    • 企业职工退休后再就业受工伤如何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
      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认定与已享受的应有所区别,可视具体情形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认定工伤,以更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权益。
    • 当初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伤导致了伤残,现在再就业,退休再就业人员工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享有当事人本人1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
    • 2022年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怎么交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怎么交要分为以下几个情况: 1.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离退休人员兼职所得,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 3.离退休人员投资经营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计征个人所得税; 4.离退休人员取得的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
    • 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适用劳动法?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适用劳动法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4
      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适用劳动法?2003-09-17 15:22读者钟先生:我是一家医院的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保险。一年前,我与广州市某宾馆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受聘为医务室医生。在协议用工期内,我因生病住院,宾馆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协议,并没有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宾馆认为我是退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请问该宾馆理由是否成立?答:依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