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撤销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1:13:39 331 人看过

假释的撤销情形: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一、缓刑期间的事不能做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做违背以下规定的事情: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2、第一百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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