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吗
人身损害赔偿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执行抵押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第四,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之后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人身损害赔偿优先财产损失赔偿吗
43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种类,人身损害赔偿是债权吗
8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必须先立案吗
30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必须用于还债吗
369人看过
-
侵权损害优先赔偿如何执行
368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优先清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顺序
45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优先性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我个人认为,人身损害赔偿的优先性问题目前法律并无明文依据,基于此问题多是从精神、价值等抽象层面上进行考量的。 1人身权损害赔偿之债和其他债权的区别决定了其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2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保护人权功能决定了其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3从被侵害人抵御风险的能力的不同决定了其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
交强险的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优先赔偿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5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赔偿项目中不属于优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
人身损害赔偿金与债权能抵消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4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具有专属性的,一般是不能和其他的债务相互抵销的,债务相互抵销的要件之一是双方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债权人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7人身损害赔偿中债权人是受害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辟谣】 人身损害赔偿后就不能走工伤了? 真相:不是 解析: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人身损害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主张,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之后,可以
-
人身损害赔偿能申请先予执行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人身损害医疗费用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