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1-19 22:42:19 115 人看过

一、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吗

人身损害赔偿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执行抵押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第四,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之后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优先债权人的身份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动产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为优先债权人;对于同时存在质押权与抵押权的财产,登记或交付在先的债权人可优先就该财产的变价优先受偿;若数个债权人对同一财产均享有抵押权,则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人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人受偿,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均未登记的则按照债权比例予以清偿。怎样才能成为优先债权人?优先债权人指的是公司债权人在债务高于债权无力偿还时,或在公司正式宣布破产时,如在索偿或以其财产抵偿债权人的损失时,其为优先于别的债权人。优先债权,劣质债权的对称。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
    2023-07-01
    45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于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二、人身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相加。具体分析,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2023-02-04
    127人看过
  • 损害赔偿与担保物权哪个优先
    担保物权不应当优先于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人身损害赔偿和担保债权同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执行担保债权。主要理由在于:1、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体现了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而公民生命健康的安全利益就是公共利益。然而担保物权主要涉及的是财产利益,两者相比较,显然法律应当优先实现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从比较法上来看,强化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是各国比较一致的立场。例如,在英国法中,人身保护令比占有返还诉讼的保护力度更大,这说明人身自由利益要高于财产利益。而在两大法系中,几乎都确立了人身利益优先保护的规则。凡是对人更为重要的东西,受到了较为全面的保护,重要性稍次的东西,受到的保护也较弱。2、从价值优先的角度来看,人格利益应当优先于财产利益。人身损害赔偿之债涉及人身利益,人们获得财产是为了实现人身价值,因此在人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优先于财产利益受到保护,
    2023-02-27
    53人看过
  • 破产企业人身损害侵权之债清偿顺序的优先性探讨
    从知名破产结石病患儿零清偿谈起一、(一)三聚氰胺事件显示企业明显缺乏社会责任有关注者在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对比《经济日报》与《华尔街时报》对该事件的报道所着力讨论的问题:《经济日报》评论所着力讨论的问题为企业的道德与信誉、企业的道德建设、奶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奶业振兴、扶持奶农与奶企工作、知名奶粉事件的教训、奶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华尔街时报》着重探讨投资中国的风险、中国贫富悬殊与财富分配的正义性、中国企业事故的承责与产品质量监督、民事伤害赔偿的司法机制、中国新闻管制的后果、中国的食品安全恐慌、中国的新闻监督与司法赔偿机制、中国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中国食品监管部门的责任。[1]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较之于《经济日报》着重关注的宏观方面,《华尔街时报》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正义性、中国企业事故的承责与产品质量监督、民事伤害赔偿的司法机制等微观问题的探讨更为值得我们关注。(二)知名企业破产结石病患儿零
    2023-06-11
    33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债权人指什么?
    债权人是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辟谣】人身损害赔偿后不能工伤吗?真相:不是分析: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人身伤害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主张,取得第三人民事赔偿后,可以享受医疗费用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三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提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提醒】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2、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2023-08-05
    287人看过
  • 债权优先于租赁权吗?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优先承租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将其阐述为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典将优先承租权法定化,用以保障居住权人的权利。相比其他的权利,优先承租权有不可替代的特点。承租方拥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承租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基于权利保护的法定性,以及参考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若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受到侵害,有权请求出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租赁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吗租赁权属于债权,但租赁权的属性不是纯粹的债权。租赁权,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租赁合同是产生债权债务的一个原因,因此租赁权属于债权。但租赁权又不是纯粹的债权,我国现行法律对租赁权进行了物权化,合法有效的保护了承租人的权益。当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化时,不影响承租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
    2023-07-02
    292人看过
  •  股权优先于债权的偿还权
    该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和股权清偿权具有优先顺序。一般债务的清偿权在股权和普通股之前。一般债务债券通常由地方政府发行,用其税收还本付息。发行此种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高速公路、机场公园等市政设施。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该企业的债权和股权清偿权具有优先顺序。一般债务的清偿权在股权和普通股之前。一般债务债券通常由地方政府发行,用其税收还本付息。发行此种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高速公路、机场公园等市政设施。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顺 序 : 股 权 债 权 谁 先 清 ?【问题】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2023-09-29
    273人看过
  • 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属于债权吗
    一、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如下: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此致甘肃省××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二、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属于债权吗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属于债权,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侵权行为,所以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损害赔偿属于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
    2023-05-06
    492人看过
  •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吗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种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工程款,经承包人催告后仍未给付的,承包人依法享有的可以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的关系是怎样的首先,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
    2023-03-30
    19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抚恤金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抚恤金吗抚恤金是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之一,所以人身损害赔偿款和抚恤金属于包含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款包括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抚恤金如何分配,由哪些人分配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
    2023-06-11
    124人看过
  • 2023侵权人无力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怎么办
    一、侵权人无力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怎么办1、如果侵权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后,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会终止本次执行。2、受害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
    2023-02-11
    20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先冻结财产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先冻结财产吗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会对人身损害受害人利益造成受损的,受害人在起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伤残赔偿金包括哪些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2023-04-14
    403人看过
  • 关于破产物权优先于债权吗
    是的,这是由于:第一,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第四,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亦以占有为权利象征,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地上权、地役权
    2023-02-22
    191人看过
  • 追偿权是优先债权吗
    担保的追偿权是债权,且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请求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优先债权,劣质债权的对称。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所以说,担保中的追偿权属于优先债权。一、优先债权的范围和确定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1.税收税收债权是一种特殊债权。税收债权享受优先地位的理由在于保证政府财政收入
    2023-02-23
    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优先性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
      我个人认为,人身损害赔偿的优先性问题目前法律并无明文依据,基于此问题多是从精神、价值等抽象层面上进行考量的。 1人身权损害赔偿之债和其他债权的区别决定了其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2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保护人权功能决定了其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3从被侵害人抵御风险的能力的不同决定了其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 交强险的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优先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5
      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赔偿项目中不属于优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 人身损害赔偿金与债权能抵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4
      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具有专属性的,一般是不能和其他的债务相互抵销的,债务相互抵销的要件之一是双方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债权人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人身损害赔偿中债权人是受害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辟谣】 人身损害赔偿后就不能走工伤了? 真相:不是 解析: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人身损害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主张,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之后,可以
    • 人身损害赔偿能申请先予执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3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人身损害医疗费用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