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与署名权的关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9:40:44 152 人看过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署名权又叫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一、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1、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2、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3、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二、署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1、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

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决定公开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名字:决定不公开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并不是作者放弃署名权或没有署名权,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作者对署名权的一种处分行为。

2、署名方式决定权

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作者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及相应程度的选择。署其本名或笔名,则是将其作者身份公之于众;署其他为人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则往往是部分隐瞒或完全隐瞒自己的作者身份。

3、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

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作者排名顺序的不同,往往对作者的影响也很大。就一般情况而言,排名靠前的作者往往能得到人们较高的评价。如有的单位在评定职称时,对合作作品,只承认排在首位的作者可以作为其著作成果来参评职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
    一、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姓名权的具体权利包括: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然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来变更自己的姓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限制。姓名的变更要经公示,即要到有关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化名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名字,但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但是故意混同使用的除外。姓名的使用权的行使可以是积极行使,如在作品中署名,也可以消极行使,如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使用权还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常见的情况有名人效应。如李宁的运动服
    2023-04-13
    488人看过
  • 对姓名、身份权的关系分析
    学者认为,姓名承担了代表群体或者个体、表明等级身份、规范婚姻关系、弥补命运缺憾、指代特殊事物、体现社会评价、凝聚文明精华等社会功能。而姓名代表群体或者个体、表明等级身份、指代特殊事物和体现社会评价的功能具有法律层面上的意义。事实上,姓名权的人格权本质说是以近代法典化时代为背景进行论述的。而姓名在法典化前的等级社会中表征了一定的身份关系,也正是姓名表明等级身份的功能的功能决定了姓名可以成为身份权的客体。姓名权在历史上的确曾经以身份权的形态存在过。首先,姓名中的姓表征了一定的身份关系。姓一般是世代相袭的,因此它发挥的最主要功能是血缘区分,即群体区分。在某些条件下,姓还可以发挥个体区分和身份区分的作用。因为在等级社会中姓本身就意味着高低贵贱。从微观上讲,家长权、夫权、亲属权等都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姓体现出来。正因为如此,德国学者莫迭尔等人才提出了姓名权为亲属权(即身份权)的观点。他们认为姓名权的发
    2023-06-08
    386人看过
  • 姓名权的公与私
    在习俗和观念中,姓名是由个人选择用以标识自我的代号。姓名权是一项私权,不受他人干涉,但是,姓名又产生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个人的选择可能造成他人的使用困难。姓名的私人性与社会性的冲突使得制订《人名用字规范表》的提议有所争议。以经济学的语言综合正反双方的主要观点,反对方认为姓名权不可侵犯,个人权利不能够屈就技术约束,其着眼点在于个人自由选择可达至社会福利最大化;支持方认为规范姓名有助于社会交往,进而提出应当出台《姓名法》来取代社会习俗的约束,其着眼点在于制度有助于减少交易费用。争论的相持不下反映了尊重个人自由与减少交易费用之间存在着两难选择。以愚之见,双方所持论点或无视现实,或忽视制度本身,使政策建议有无的放矢之感。在此分析双方的论点如下:首先,不存在绝对自由的姓名权。事实上,姓名权包括了一系列的权利,在此进行不完全的列举:选择符号种类的权利、选择符号长度的权利、更改符号的权利、禁止他人使用的
    2023-06-08
    228人看过
  • 明确署名权与姓名权:探讨两者的含义及鉴别方法
    区分署名权和姓名权方法如下:1、签名权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签名权的各种具体使用总和构成了签名权的内容。明确签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楚地了解签名权,有利于保护签名权,签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签名或者不签名的决定权、签名方式的决定权、签名安排的决定权、签名指示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姓名、要求别人尊重姓名的人格权利;2、名称权保护的对象是权利人的名称。名称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名称。名称权包括:名称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变更自己或名称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良好习俗,只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的使用权。著作权和署名权的区别1.主体不同。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
    2023-07-06
    473人看过
  •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怎么使用
    一、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的含义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的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姓名,还包括公民使用的能够用来确定和代表其个人特征的其他姓名。《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姓名权怎么使用姓名权的使用包括积极使用和消极使用两种:积极行使是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是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三、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吗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的范畴,
    2023-05-03
    118人看过
  • 作者的署名权是否仅限于署名权?
    作者的署名权仅供作者享有,不得转让。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规定的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转让;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权利由承担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不承担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作了明确的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限制,即使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
    2023-07-11
    103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教育权与姓名权的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9
      常见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行为。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 姓名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4
      常见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行为。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 署名权与姓名权的含义有什么不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6
      署名权与姓名权含义的不同: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 姓名权与署名权到底该怎么区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01
      我们拥有自己的姓名,也经常会在一些地方署名,我们对署名也享有一定的权力,那么姓名权和署名权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署名权的各种具体运用的总和,构成署名权的内容。明确署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晰的认识署名权,以有利于署名权的保护。署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署名
    • 可转让著作权署名权吗?署名权与著作权有哪些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署名权的不同处在于,如果转让署名权就意味着作者身份随之转移。只是由于署名权与其他三项权利都是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并且与作者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有联系才被共同冠以精神权利或著作人身权的,但我们需要强调的是署名权最具有比其他三项著作人身权更加强烈的身份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