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减刑假释审理的步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8:20:18 379 人看过

从对正当程序的标准及我国减刑、假释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减刑、假释刑罚执行变更制度作为与罪犯人身自由限制密切相关的刑事程序在程序工具主义的影响下,建立在忽视人权保障、不公开化、形式化、书面化、专断化、非效率化等种种非理性化的程序基础上,与正当程序的要求相差甚远,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必须改变上述三种错误观念,而根据正当程序的理念、价值取向制定出规范化的减刑、假释程序的法律,这是当务之急,也是我们所能进行的最直接有效的程序正当化举措。但要指出,该程序的正当化必须建立减刑、假释程序的特殊性及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笔者认为,从诉讼法学的角度,目前,我们要进行的减刑、假释审理程序正当化改革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强化法院的调查手段,确立保障人权的职权主义调查模式。我国现有的审理模式,调查手段十分不利于事实的查明,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前提下,对犯罪不利的证据必然更为隐蔽,这就决定了减刑、假释程序无法构建由当事人推进的,对抗式的调查模式,而需要强化法官的调查职权、主动查明事实,但所有调查所得的证据都必须在庭上出示,证人应出庭,进行质证,笔者建议,在庭审前,由法院在监狱或罪犯刑罚的其他执行场所设置调查意见书,发放调查函,多方获得罪犯实际情况,对于对罪犯报减刑、假释有异议者,法官应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公开审理中公开,异议者还可作为证人出庭。但必须强调,这种职权模式也是建立在保障罪犯人权、诉讼参与人权利基础上,由公正程序规则保障的现代型的审理模式,不要简单地将职权主义特别是法治发达国家的职权主义与犯罪控制划等号而将权利保障与当事人主义等量齐观,事实上在法治发达国家持普遍观点的学者都认为,无论是当事人主义还是职权主义它们本质上都体现着人权保障的精神[20].

2、重构减刑、假释程序的参与者,让那些可能受到程序结果不利影响的人即罪犯和被害人都充分,有效地参与到程序过程中来,使其受到人道和尊严的对待。

一方面,要让罪犯成为程序的参与者。现代刑罚认为,刑罚要改造的是罪犯的错误犯罪行为,而不是罪犯本身。这就意味着,罪犯在认罪服法,努力改造的过程中随着改造程度的进展,享有与之相适应的减刑、假释权利。一些国家把假释已经由原来的恩典性质演变成为受刑人的权利。减刑也是如此。以法国,前苏联为例,服刑罪犯都享有依法减刑、假释的权利,这是罪犯的人权[21].罪犯是减刑、假释程序的被审理对象,与之有着密切联系,罪犯参与该程序有利于事实的发现,罪犯的改造,实现程序公正,罪犯参与程序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包括:

知悉权(应确保罪犯在开庭前一定的期间内知道开庭的时间),要求公开审判权、申请回避权、参与法庭调查权、最后陈述权、获取法律帮助权(即罪犯有权聘请律师或其它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的有关法律事宜),但是有些罪犯在入狱后经济困难`,国家有必要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使罪犯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同时应赋予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定的上诉权。

在加拿大,犯人可能选择别人作为助理人员出席减刑、假释听证会,该助理人员可能向犯人提供建议并以犯人的名义出席听证会,助理人员可以是犯人的朋友、亲戚、律师、神职人员之一,长者或以后的雇主等。犯人或代表犯人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家假释委员会的申诉部门提出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1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罪犯假释的步骤详解
    罪犯假释的程序如下:1、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应当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和有关材料;2、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假释建议后,应当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3、人民法院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023-07-04
    84人看过
  • 对我国的减刑、假释法定条件的反思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减刑的适用大量而普遍,假释因为其法定条件的严苛而适用较少。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制度,假释与中国特色的减刑制度共同构筑了我国宽宥执刑罚的基本框架,但假释在实践中存在着明显的瓶颈,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减刑、假释制度。一、减刑、假释条件的比较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第2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
    2023-05-05
    145人看过
  • 减刑计算的步骤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怎么才能获得减刑?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要这样才能获取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的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2023-07-05
    165人看过
  • 我国刑事案件的初始步骤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1、检察院可立案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譬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3、公安机关可立案的
    2023-08-10
    357人看过
  • 减刑申请步骤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减刑的程序。犯罪分子需要申请减刑的,由其执行机关,比如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认为确实可以减刑的,裁定予以减刑。上述是减刑的必经程序,未经上述程序不得减刑。至于如何办理,需犯罪分子向执行机关提交减刑申请书,提交完之后等待法院裁定结果。自首减刑标准自首减刑要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是审判人员在量刑时特别注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减
    2023-07-01
    418人看过
  • 犯人假释的条件及步骤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2、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已经执行10年以上的刑期。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才能通过教育改造使犯罪分子不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二、假释的程序(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
    2023-08-13
    226人看过
  • 减刑和假释案件怎么审理
    减刑和假释案件审理的程序为: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一、社区矫正人员如何减刑?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社区矫正人员,若符合减刑的适用条件规定,确有悔过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则可以适用减刑。《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减刑程序要多长时间减刑程序一般要一个月。我国监狱法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进行提出,人民法院应该从收到减刑建议书那天开始一个月之内进行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是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该抄送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
    2023-03-09
    339人看过
  • 关于对罪犯×××减刑(或假释)一案的审理报告(减刑、假释案件用)
    关于对罪犯×××减刑(或假释)一案的审理报告(减刑、假释案件用)(××××)×刑执字第××号一、罪犯的基本情况罪犯×××……(写明其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和服刑处所,判刑前的党派、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是否属累犯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等情况,如系假释案件还应当写明其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如有亲属侨居外国或者在台、港、澳以及有其他特殊关系的,亦应写明)。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罪犯×××……(写明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和判处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执行过程中有无减刑、加刑的情况;执行机关建议减刑或者假释的理由;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经过)。三、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或者有特殊情况的事实)……(写明经审理查实的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包括罪犯经过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或者确有
    2023-06-11
    468人看过
  • 释放和接受假释的条件及步骤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减刑假释要符合法定条件才使用:减刑的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刑:1、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包括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假释:1、从法院交付执行之日起,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死刑缓期
    2023-07-05
    457人看过
  • 假释程序的详细步骤解析
    假释的法定流程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关于假释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1、对犯
    2023-07-05
    182人看过
  • 直击首次减刑假释听证审理
    江苏省南京监狱对5名罪犯提出减刑意见,经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5月10日报省法院审理。6月8日,省法院对南京监狱这5名服刑人员进行减刑假释听证审理,检察机关检察官、南京监狱两个监区60名服刑人员共同参加听证。这在省法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1名罪犯的减刑:从20年改到19年9个月省法院审监庭法官罗法官主持听证审理。在交代听证纪律和程序后法官问服刑人员是否申请回避?服刑人员回答不申请回避。法官对5名罪犯的原刑期、服刑期间改造及奖惩情况以及建议减刑意见逐一进行核实。罪犯邱某某和马某某,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机关建议将刑期减为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和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罪犯王某某、谢某某、王某江,都是在1999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执行机关分别建议将刑期减为十八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十九年六个月,剥
    2023-04-22
    103人看过
  • 假释减刑与减刑假释有区别?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一)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二)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三)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四)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2023-02-21
    399人看过
  • 广东颁布“减刑假释”审理细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15日联合颁布《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让减刑、假释从考核、提请、审理到裁定,每一个环节都有一双法眼盯住,防止高墙内的司法腐败。据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介绍,为回应社会关注,推进司法公开,防止司法腐败,结合本地实际,广东高院牵头制定《细则》,共90条,同时在广东法院网及广东省高级法院官方微博上公布。针对社会诟病的减刑、假释审理过程不公开问题,《细则》明确规定了案件从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裁定,到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审查监督,每一环节应当如何操作。包括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在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前在服刑场所公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上网公示,裁判结果上网公示、生效裁定书全部上网等一系列公开程序。并特别规定了对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允许公示异议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参加案件庭审,以增
    2023-06-11
    264人看过
  • 减刑与假释中的“阳光审判”
    对在服刑中积极改造、有明显悔改表现的罪犯,依法实施减刑、假释,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职责。这也是社会上关注的一个刑罚焦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着眼于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积极探索审理此类案件的新方式,并依法大胆适用假释制度,以人文关怀帮助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精心打造出了减刑、假释的“阳光审判”。近年来,市中院审理的假释、减刑案件合格率达100%,办案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明显成效走在了全国法院系统前列。前不久,市中院还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参加了中国与欧盟联合举办的司法合作项目的减刑、假释国际性研讨会议,在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受到与会各国代表的好评。从罪犯黄某的喜与悔———看市中院办理减刑与假释的公正透明近日,青岛某监狱某分监区的罪犯黄某经历了他的喜与悔。喜的是,服刑3年有余的他,因积极改造、有悔改表现,且改造积分达到监狱的要求,监狱经研究后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对
    2023-06-12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减刑的步骤的解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6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违反,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所适用的程序就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我国对未成年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立法,而是分散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中。如对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人代理人到场;对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
    • 减刑假释的条件和步骤分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3
      、的条件被判处、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
    • 监狱假释的步骤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5
      1)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3)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
    • 法院减刑假释现状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法院减刑假释现状综上,目前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特点有:一是书面审理是主要的审理方式,整个审理过程比较封闭;二是罪犯没有参与审理程序,无法发表意见;三是法院依赖监狱等执行机关提供的书面材料审理,无法详细了解罪犯的减刑假释情况
    • 假释有哪些步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4
      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7、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