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顺序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民事赔偿或商业保险赔偿、社会工伤保险补偿的顺序处理。除了医疗费和丧葬费不重复支付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应获得法院支持。如果劳动者先按工伤事故处理、请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即取得了劳动者向对工伤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索赔的权利、可以向第三者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也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结合劳动者的上下班的时间上下班的路线上下班的目的,对《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全面理解。
1、关于上下班途中的时间因素。
上下班途中在时间上要求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职工上下班路程的远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考虑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合理的一段时间范围内均可以认为是上下班时间。但也要考虑迟到或者早退因素,即使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可能是因为职工迟到或者早退,公司可以因职工迟到或者早退而进行处分,但不能因此否认该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也就是此时职工仍有可能构成工伤。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要正确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上下班与用人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关系。职工在用人单位规定上下班时间下班,在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当然应当认定工伤,但如果不是在用人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下班,比如职工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或者早退,在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仍应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在工伤保险中,国际通行的两大原则是用人单位单方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无论职工有无过错,只要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都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路线因素。
根据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6号文件)第十五条的规定,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而不是必经路线或者最近路线。合理路线可以是地面路线,也可以是地下路线,甚至可以是高空路线(高架)或者过江河等。各种路线只要可以联系到迅捷,或者费用低、或者安全性好等理由,就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住所地或者上班场所可以有两处以上,有两个不同的方向,无论选择哪处或者哪个方向,只要是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都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职工与他人共搭车上下班而选择的绕道路线、因修路等原因交通改道的路线,顺道买菜以及回父母或者子女家的路线,都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但如果下班后故意绕行或者与回家的路线方向大相径庭,或者上下班路程通常需要1个小时,但中途购物花了3个小时,则明显违背了连续性原则,一般不宜认定为工伤。
3、关于上下班途中的目的要素。
也就是说职工发生机动车事故时必须是以上下班为目的,而不是中途外出办事,那样可能因公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因履行职务受到意外事故伤害,都可能构成工伤,但不是因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了其他活动,该活动是职工日常生活必需的、合理的要求,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改变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我们认为目的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否则即使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但不是以上下班为目的,也不宜认定上下班途中。
二、职工在食堂用餐,不慎摔倒算工伤吗
如果是职工自己选择的就餐地点,外出用餐不慎滑倒造成身体伤害,能否构成工伤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单位指定的用餐地点,如:单位食堂、指定用餐的餐厅等,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食堂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
工人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如何获得赔偿?
65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还有这样一种工伤赔偿
288人看过
-
下班途中横遭车祸,可以寻求哪些赔偿
241人看过
-
准毕业生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公司要赔偿吗?
62人看过
-
上班途中车祸证人证言
371人看过
-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现在昏迷,责任如何划分
162人看过
-
上班途中遭车祸如何追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8劳动者在上班途中遭车祸,如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按照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的程序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其参保,则在被认定为工伤和鉴定了劳动能力之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担责。
-
下班途中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对方全责谁负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
-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关于车祸营养费如何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关于营养费问题,以广东为例,一般要有医嘱载明,为“加强营养”字样,法院判决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1000元左右,即十级伤残1000元,九级2000元,以此类推。在者即便医嘱没有记载,比如伤筋动骨,年龄因素等,结合受伤人员身体状况,法院也会酌情判决,我们常见的是按前面所述判决的。当然,每地司法环境不同,也有地区按住院天数进行补助,标准不一。 在遇到了车祸营养费怎么赔偿的问题时,可以了解以上的内容进行解决
-
1987年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