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发生在山东某地的真实案件。
1997年7月3日一大早,抬头寺的居民们就在议论着一个奇怪的事情:艳艳理发店小老板赵金艳突然失踪了。她前一天晚上离家,应该住在店里,可除了床上被套和床单上的几滴血痕,哪里都找不到她的人影。是跟人私奔了,还是被人拐骗了?被人杀害了?谁也说不清楚。
转眼到了10月26日,抬头寺又爆出了新闻:一村民在整理存放红薯的地窖时发现了一堆白骨!除此之外,还有尚未完全腐烂的头发及衣服、饰品。这会不会就是那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赵金艳?赵的父母赶去辨认,一看就悲痛欲绝:那是金艳的头发,她离家时穿的也是这些衣服。抬头寺轰动了,失踪变为了被杀,案件的性质发生了质变。能不能破案?广大群众拭目以待。有关部门立刻成立了专案组。但时过境迁,抛尸现场已无任何痕迹可查,因此,案发现场提取的血痕成了侦破此案的唯一线索与证据,技术破案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技术人员首先通过对尸骨毛发进行血型分析检验,发现死者的血型为B型。可是,床单上有A、B两种血型的血痕,那么可以推断:罪犯的血型为A型。专案组决定:对周围地区所有16一40岁的公民展开地毯式排查。
首先,通过常规的AB0血型检验手段,排除非A型嫌疑人。然后,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独有产品一一Gm23因子(人类血清中免疫球蛋白分子上的一种抗原)检测剂一一再排除。首期排查了600余人,最后剩下67名。至此,当地的刑事技术人员已经无能为力了,
必须送往更高水平的实验室,利用DNA分析技术解决问题。
对于DNA分析技术,相信读者对它是记忆犹新的。1995年被美国人称为世纪审判的O.J.辛普森案,据报道加州的三个法庭科学实验室均采用PCR一STRDNA分型技术检验了杀人现场的血迹和从辛普森家中搜出的血手套,对比结果二者的DNA结构相同。这个科学结论得到了法庭科学家及陪审团的认同。但是由于种种其它的原因,陪审团最后裁定辛普森无罪,使美国科学家感到无比悲哀。可是,科学检验的可靠性是不容置否的。
11月12日晚10点,专案组将3份现场血痕、68份嫌疑人血样(包括一份在北京打工嫌疑人的血样)送到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13日,检材转到了季安全和叶健两位青年人的手中,他们满怀信心,立即行动,当天就完成了全部73份检材的处理及DNA提取工作,并连夜对现场检材及部分嫌疑人样品进行PCR一STR扩增。
14日,在对其他嫌疑人样品上机扩增的同时,二位年青人开始对前一天的扩增产物进行了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银染法检测,但结果不妙——现场检材未能检出谱带!这就无法与嫌疑人的结果进行对比。看来现场血痕的DNA存在问题。因为此检材已在炎热的夏天放置了4个月之久,血痕组织块中的白细胞DNA降解太严重;而且,检材载体〈被套、床单〉上有深红色染料,又满是尘土,这些都是DNA检验中很难对付的抑制物;再则,现场检材量极少,可能提取的DNA量不足。经过讨论,两人决定对现场检材作特殊处理:浓缩和纯化。
15日〈周六〉,当城市中大部分人过着一个悠闲的休息日时,他们又开始了紧张的工作,对现场检材再次进行扩增、电泳、染色等检验。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效果好极了!
16日〈周日〉。此时,他们已经完成了全部71份检材一个位点的扩增,开始集中精力对嫌疑人样品与现场检材样品进行对比,排除了一部分嫌疑人。为了保证排除的准确性,当晚对所有71份检材进行第二个位点的扩增。
17日,做与前一日同样繁重冗长的检验对比工作,并进行第三个位点的扩增。
18日,同前日,进行第四个位点的扩增检验。至此,只有嫌疑人张宝国的血样与三份现场检材的结果完全相同。依据群体遗传学数据和概率计算,现场血痕是该嫌疑人所留的可能性很大。罪犯开始显现出来。
19日,为了保证结果的绝对可靠,他们进行了第五个位点的扩增检验,结果与前日完全一致,进一步说明了现场血痕是该嫌疑人所留。
根据鉴定结论,公安机关当日立即传讯了张宝国。起初,张宝国百般抵赖,以公安局不掌握线索、不得不广泛采血为精神支柱,拒不承认。可当他听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检验结果后,低下了罪恶的脑袋,承认了杀害赵金艳的犯罪事实一一7月2日晚上,狂风大作,细雨蒙蒙。11点钟左右,张宝国路经赵金艳的理发店,见屋里的灯还亮着,店里却只有她一个人,便顿生歹意,以理发之由敲开了门。在赵金艳的拚死抵抗之下,张宝国便动了杀机。没多久,赵金艳设了动静。张宝国丧心病狂,一不做、二不休,把赵金艳的尸体扔到一个无人知道的地窑里,然后慌忙逃窜。事后,张宝国也曾紧张过,担心赵金艳的尸体被发现,害怕公安局找到他。可后来,他看到没有人发现地窑的秘密,公安局根本就没掌握任何线索,还把另一个无辜的小伙查了个够,他暗自得意了好一阵子。他万万没有想到现代科学技术这么厉害,DNA指纹技术通过几滴小小的血痕,就把他找了出来。真是:血痕能作证,白骨会说话。
DNA分析技术为震慑罪犯、树立公安机关形象立下了汗马功劳。审讯过程只用了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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